楼主: 兔子底掉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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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法何在!天理不容!!! |
发表于 2015-8-1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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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不对,大人更不对!但是为什么要闹到这般地步?村民不让地方村干没要好好协商之故啊,路是一定要修的,让一步啊,没人讲你是孬子。补偿一定要做到,不能让老百姓让出厕所等土地后还要承担重建的经济损失。(...
“修桥补路,多福多寿”老话讲的好!我认为,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中,道路要扩宽,势必要拆去一些已有建筑,作为当事者要理解,要大度,如果你家还有地方的话,村里帮你重新规划一下做一个厕所啊什么的不就结了?协...
应该往死里打,叼民,看不惯宿松那些老不死的,自私的贱,影响民生工程。
他家违规,村民可以强 拆和打人?既违法了土地法,***证件从何而来?违法建筑是在规划前建设还是规划后建设?如果是规划后建设,乡政府为什么没有依法阻止?
这是一起典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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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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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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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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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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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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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我们那里一般叫“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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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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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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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法治社会,打人者必须严惩,打人绝非正义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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