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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文] 机灵的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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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6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评语

  该贴 路遥以拟人法就人生的一些丑态作了论述,评论;但其对人生意义的比喻显然是错误的:
   鸡,鸽(比喻人)都是傻子;而老鼠聪明;
   路遥设想的“鸟人”则是弱肉强食的虎狼。
   而其帖子延伸,扩展的话题很多,有点使人迷糊;且其既有带有一点科学,也带有一点神话;既有现实,也有路遥独有的联想;唯独没有宣示公义的正能量。
   所以,这是一篇狗屁文字;而路遥也如曹德旺先生所说的那“绕着弯弯说话的人”;也显示路遥海阔天空胡扯,以显摆其学问之高深,而达到哗众取宠的自慰目的;而路遥曾经的大作12篇《半个金碗》,其与此如出一辙。不过,其中暗含讥讽鄙人的文字,而不是此贴的歪意。
   哈哈!可笑,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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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8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16 23:47
评语

  该贴 路遥以拟人法就人生的一些丑态作了论述,评论;但其对人生意义的比喻显然是错误的:

   众所周知,鸡,鸽是人们在长期对野生鸟类经驯化养殖而成的;人们给它们以良好的生活条件;它们则给人们提供食材;这很公平。
    即使它们在自然环境中生存,它们大多数也会被其他动物吃了。这是自然法则。
    在路遥的帖子中,鸡,鸽是傻瓜;人是阴险,残忍的虎狼。而路遥羡慕的,则是那些不起眼的小鸟;讲究虚无的道家。
   当然,宗教信(包括所谓“道家”)仰自由,人们无可非议;但“宗教”,从心理学,科学,哲学看,其实它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瞎说”;虽然其中关于“仁爱”,因果关系的某些说教还是有积极价值,但其以结果说原因的唯心色彩;得过且过,不求进取,与世无争的说教,却是具有消极意义。
   虽然路遥自己羡慕“道家”,但从他在网上发布的帖子看,人们完全可以确认:他根本不羡慕道家;倒是其心无公义;而其德性,则是居心叵测,刁钻显“能”。
    抱歉!扯远了!

点评

鸡、鸽子宅在人屋里,匹夫说是人驯养的鸟。燕子宅在人屋里,旧时王谢堂上燕也是人驯养的吗?鸽子夫妻厮守匹夫狡辩说鸽子不傻说是人驯养的,鸳鸯不是宅在人屋,比鸽子更显得夫妻厮守,依据匹夫狡辩,也是人驯养吗?  发表于 2020-2-2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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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0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HJANX 发表于 2020-2-19 13:14
一议——记得读书的时候,老师给我的教诲是:
     “论说”,或写论说文的基本格式是:
     论点;论据 ...

  路遥:
看了你的回复,我认为:几乎你的每一个论点,每一个句子都值得批判;择其要点,一一批驳:
   1,“这就是杂糅;把论文与说明文杂糅”:
   显然,匹夫在此无中生有地将山人观点加进了一个“说明文”;并与之(论说文)相提并论。
    众所周知,“说明文”是对某一事,物所含意义,结构,用途,使用方法,等等作出介绍,说明;其无需举证,分析;更无需对相反的观点,及相反观点所举证的事实(如果有的话)作出反证。而匹夫之所以提出这一谬论,显然是其故意将“论说文”中的“论”与“说”分别开来,组成两个词:“论文”与“说文”。
   可见,匹夫又一次显现出文痞的刁钻本性。
2,匹夫说:
   “论文是以实证为主,假设为辅”。
   问匹夫:你看到那篇论文是如此的?而只有“论说文”在反驳对方已经呈现相反观点所依据的事实时候,才依据该事实作出诘问式的推论;而这一诘问式的推论,在匹夫看来,居然称为“假设”!好笑。
   3,匹夫几次谈到“虚无”;“无为,方能无所不能”:
       显然,这是那些道学家的鼓吹的虚幻主义的唯心论调;也是那些貌似仙风道骨的骗子迷惑人们的一贯说辞。请问匹夫:
     既无为,何来“无所不能”?看来,一个浅显的哲学问题,竟被这些家伙颠倒而胡说八道;而匹夫竟然如此热衷鼓吹。
  4,匹夫的“统一的评估范围”与“三分理”:
      从匹夫关于上访的论述看:其所谓的“统一的评估范围”,就是指法律上的程序法规定;而“三分理”就是指上访人的事实依据。
     山人提醒匹夫:
     最高法及人大法工委的司法解释有:
    (1)“就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存在两个相互矛盾的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依据后一法律文书提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而现实中,那些拒绝受理的法官所持法律理由,多与此法规向背。
   (2)“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应当围绕再审申请的法定事由是否成立进行”;
    而现实中,那些受理法官多不看当事人的法定事由;只强调其有利于官官相护或官僚式的推脱的程序法规定。
   (3)“对再审申请人的资格和是否具有法定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重新计算”;
     这一规定排除了所谓“时效”的限制;而现实中,许多当事人不懂;而受理法官也就所谓“时效”忽悠当事人:“已经终审;不行”。
     据此可见:匹夫的论调既不懂法规;更是站在那些渎职的法官立场上扯淡。
4匹夫说:“谁能胜,不是多少人说了算”:
    这显然是废话;没有意义讨论。
   当然,匹夫在此“回复”还有许多话题,但在山人看来,谬论多;废话多;难得一一批驳;故到此为止。如果有人嫌不麻烦,可以细细鉴赏:
  奇文共赏嘛!
   

点评

怎么又去讲法规了?匹夫不是要知道《说:论说》哪里漏洞吗?说论说讲过法规了吗?我回复帖与你辩论过法规吗?匹夫从法堂充当辩手,得胜回头交流心得?还是羡慕对手获胜唱赞歌?还是重温旧梦不得志?匹夫又扯远了吧!  发表于 2020-2-21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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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1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HJANX 发表于 2020-2-20 15:27
炮手老江先生《说:论说》一文,少一个关键环节。就把一篇尚可通过的文章中心给毁了。
说:论说,本指对论 ...

   匹夫:
   你故意无视,隐瞒山人帖子关于辩论,论战发生的前提:是在有人不同意发表意见,见解人的观点的时候,不同意人提出另外的意见,见解,辩论,论战才发生了;如同匹夫屡屡与山人在网上的交锋一样:当山人的帖子,无论是抒情文,叙述文,杂文,匹夫无一不吹毛求疵地与山人论战;而双方论战的基本格式,难道不是首先提出自己的观点,举证相关事例,再作出结论吗?当然,匹夫有时并不完全按照此格式说话,但基本如此。
  可见, 匹夫否定山人关于“论说”,“辩论”,“论战”的见解,其既有居心叵测的无视故意,更有无视历来山人与匹夫论战的故意。
   而匹夫说“辩论”需要具体的场合,否则就不能称为辩论;问匹夫:论坛不是辩论场合吗?
   匹夫用举证的“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诗来反诘山人;山人反问你:
   山人关于“辩论”的前提是:有人不同意某人的看法,观点时,某人或他人才有可能与之辩论;而匹夫在此设了一个伪命题:山人否认此诗含义;并据此发难。
   可见,匹夫的文化流氓德性之无耻。
   再说匹夫的《聪明的鸟人》:
   其歪曲了人与鸡,鸽的相互关系;
   以所谓的“聪明的鸟人”相互之间的倾轧慨括社会全貌;而无视人间的“真,善,美”;等等无稽之谈。而其中的显摆意图,令人发笑。
   至于匹夫引用金安平的散文诗来诘问山人的屁话,山人指出:这是匹夫再次玩弄虚设伪命题的故伎重演:认定山人对金的诗持否定态度;无耻文痞。
   顺便说,那个“815”不敢站出来说话,仅在一旁为路遥匹夫帮腔而咒骂山人;山人只当是其臭味相投而已。
   送尔等一句话:狼狈为奸手拉手;黄泉路上一起走。借问二位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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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1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HJANX 发表于 2020-2-20 15:27
炮手老江先生《说:论说》一文,少一个关键环节。就把一篇尚可通过的文章中心给毁了。
说:论说,本指对论 ...

匹夫:
     在你的回复开始,就故意隐瞒了关于引起争论,辩论的前提:
    记得 山人帖子的原意是:
     “人们为了宣示自己的观点,看法,会以演说,文章发表(这就是“论说”);而当有人不同意或不认可这些观点的时候,双方就会发生争论,辩论,论战”;
     显然,从句子的分节号看,以上论说包括两个命题:
    1,有人为宣示自己的观点,以演说,文章表达;这就是“论说”;
    2,他人不同意或不认可其人的观点,就会发生争论,辩论。
    而匹夫却将句子的“论说”直接与“辩论”化等号;并据此在以后的扯淡中左推右敲;举例与山人帖子命题毫不相干的例子。
    当然,匹夫及匹夫的门徒(那个小丑“815”)可以欣赏,自娱这一卑鄙伎俩;但思维稍微清楚的人,都可以看清匹夫这一诡辩,文痞伎俩。
    如此,匹夫断章取义,偷换慨念的把戏又一次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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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3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HJANX 发表于 2020-2-22 11:45
炮手老江先生,读帖不懂可用压缩枝叶,文章中心,横平竖直,赫然在目。
请许我帮你文章捋捋肠子,看看是不 ...

回匹夫:
       1.匹夫再次无视山人关于《说论说》的两个命题:
       (1),为显示自己的观点所发表的演说,文章,叫“论说”;
      (2),就同一事物有两种不同观点之人所就此发生的争辩,叫“争论”,“辩论”,论战。
      显然,帖子也指明了该“争论”的衡量一般标准是:论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逻辑性);而最根本的标准是:辩手是否忠于公义而扬善贬恶而辩。
    可笑的是:匹夫提出了“争论,辩论要从哪里入手才能胜辩”的类似话题,以冒充高人:匹夫,难道山人的帖子没有回答匹夫这个话题吗?
    至于匹夫举例的故事,问匹夫:
    该故事与山人命题有关联吗?其只不过是审案技巧而已;那是庞统熟知盐袋子的特性。
    关于匹夫所谓“杂糅”:
    在上一次匹夫的“回复”中,匹夫故意将“论说”与“辩论”等同视之;也就是将山人帖子的两个命题故意混作一个;并据此胡说八道一通。
    如此,“杂糅”的人,是你匹夫自己;而这一伎俩的特征,显然就是断章取义加“杂糅”。
    看来,“邪恶到家”加“死硬到底”,就是匹夫作为文痞的本性了。
    匹夫问:
    “争论,辩论,论战真的等同吗?”
    山人答你:
    它们的含义基本等同;只不过它们所表达的语气有点区别。既然匹夫善于咬文嚼字,那匹夫就露一手嘛!山人看你如何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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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4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18 10:34
众所周知,鸡,鸽是人们在长期对野生鸟类经驯化养殖而成的;人们给它们以良好的生活条件;它们则给人 ...

路遥匹夫:
   在你20号的回复中,匹夫又提出了两个玩意:燕子,鸳鸯;并反问山人:“它们也是驯养的吗?”
   诸位:鄙人仅仅针对路遥匹夫的《鸟人》中所提到的鸡,鸽,鼠和匹夫臆想的“鸟人”作出了评论;而今,匹夫又节外生枝地提出了“燕子”,“鸳鸯”,并无耻地将“驯养”扣在这两个动物身上来作为山人的命题。
   可见:路遥匹夫的这一伪造,诬陷的德性再一次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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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4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HJANX 发表于 2020-2-23 21:54
论坛说话,起码要人家能听懂,用文字语言告知,需要有告知目的。有的放矢。最起码发文人自己能读懂才是呀! ...

  路遥匹夫:
  你的此回复再一次显示匹夫作为一个典型的文痞的惯技:
  请看匹夫引用山人的话:
   “见解   人的观点的时候,不同意人提出另外的意见,(这真是奇妙得紧)”。
   分析:
   且不说匹夫在此故意用语法错乱的句子来引用鄙人的原文所显示出匹夫的卑鄙,其故意“无视”鄙人关于“争论”,“论战”命题的前提:
    当有人不认可他人的论说而以文章,口语与之辩论,争论,论战就发生了(当然,有人因能力,性格而默不作声)。
    虽然,路遥在此回复中,以那些默不作声的人代替那些勇于发声的人受到反驳,批判以显得不公,暗示匹夫今受到鄙人怒批而叫曲,以显得正当。
    但众所周知:匹夫历来与鄙人扯淡的事还少吗?
    可见:匹夫断章取义,张冠李戴的文痞伎俩再一次显现。无耻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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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5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HJANX 发表于 2020-2-23 13:09
难得炮手老江先生以一个弱肉强食的解释,来证明人的残忍。回答未免也太专业了吧!
路遥何日作文《机灵的鸟 ...

  路遥匹夫:
(一), 你就“驯养”与“驯化”对鸡,鸽与人的关系作出字眼上的扯淡;并无中生有地说山人“反对路遥用鸽子为例鸡不是驯养的鸟”。
    问匹夫:
    “驯养”与“驯化”在慨念上有本质区别吗?
    匹夫在哪里有“鸡,鸽是人们驯养的”肯定式命题?
    匹夫在哪里看见山人对你的所谓以上命题有反对的词语?
   记得山人曾经就你的许多认定提出过质问,而匹夫从来都不回答;想必此问匹夫也不会回答。
  (二),匹夫别出心裁地提出燕子,蝙蝠,河马,问山人为什么不去吃它们的肉;且据此讥讽山人残忍,“血淋淋”。
   据此,我想:此如一个泼妇骂街,胡乱编造一些伪命题,扣在对方头上,使其百口莫辩。所以,此既如疯狗咬人,故山人用不着答之;但众网友自有公论。
   (三)匹夫云:
    “路遥以鸽子的特性说明鸡不是驯养的鸟”。
    显然,匹夫的以上认定是:
    鸡,鸽都不是驯养的鸟。
    对此认定,我想,人们都会嗤之以鼻;所以鄙人用不着再来批驳。
   (四),匹夫讥讽人们养鸡,鸽子,最后将它们杀了,吃了,是“狠毒”,“残忍”。
    我想,路遥匹夫,及匹夫父母,儿子,孙子活到现在,吃的鸡鸭,猪肉等等活物肯定无计其数;而且今后还肯定继续要吃;而匹夫却在此假惺惺地装“慈悲”,‘嘲笑山人“装善人”。
    而谁才是“装善人”,我想,人们很清楚;而鄙人的观点是:人养鸡;鸡给人们提供食材;这很公平。可见,这不是“善心”问题;而匹夫将“公平”偷换成“善心”,这又一次显示其偷换慨念的惯技。
   (五)匹夫将动物被人们利用,而动物所带来的病害给人们造成的危害,是乎形成了一种因果关系;但匹夫无视了一个基本事实:
   这些危害,仅仅是一时的,而不是长期的;其罪不在动物,而在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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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6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HJANX 发表于 2020-2-25 21:47
炮手老江说:——论战发生的前提:是在有人不同意发表意见,见解人的观点的时候,不同意人提出另外的意见, ...

  路遥匹夫:回复你如下:
   (一)
    匹夫再次就“争论”慨念重复了你自己已经反复陈述的陈词滥调;且一再无视“争论”发生的前提:“当有人不同意他人的论说的时候”,争论,论战才会出现。
   显然,匹夫仅仅从抽象的说辞,逻辑混乱的“推论”到匹夫荒缪的结论:山人“争论起点的动因是错误的”;但人们最基本的常识就知道:有人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看法,他人不认可,并与之说理;争论,论战不就发生了吗?
   看来,如此简单的事由,匹夫故作不解,却愚蠢到反复与山人纠缠,此恰恰显示匹夫作为文痞的嘴脸。
(二)路遥称:“(鄙人)就有意点一个网名来说事·······。”
         驳词:
         众所周知,路遥匹夫自鄙人上网以来,其为显摆他那狗屁才能;为讥讽鄙人,他挑起的论战还少吗?
特别是鄙人关于重庆的案子,匹夫竟然以医学专家,法学家的口气,说手术该怎么做;我该怎么抓住诉讼要点;而此次关于“争论”的话题,匹夫竟然说是本人“有意点一个网民来说事”所引起。
   即使鄙人对路遥匹夫那篇《聪明的鸟人》的评判,鄙人认为也无可厚非:
   1,其帖子立意阴暗:
   社会中只有傻瓜与得过且过的人,与“黑吃黑”称霸;
   2,帖子引喻的鸡,鸽,人关系认定错误。
(三),匹夫再次就山人在那个荒唐时代的“偷煤,偷书”嘲笑山人:
           山人认为:这一切都是时代的罪过。记得张学久说:“那个时候人人都偷”。即使如此,山人认为:这比起那些达官贵人,道貌岸然的家伙,山人也比他们高尚:山人在偷煤时,仅凭10来岁的身躯,背起一个奄奄一息的孩子,用吃奶的力气,把他送到医院。
       至于“偷书”,我想,这是山人渴求知识的无奈之举;而那些书,也发挥了它的作用;好。
      而此,山人从不隐瞒,避讳;甚至可以告诉匹夫:山人伙同儿时的同伴还偷过江北机器厂的铁;蔬菜队的菜;而邻居那个孤老太婆也得到山人给的菜,玉米。
     记得一位思想家说过:即使人们心中的至恶,也不比那些达官贵人的邪恶(大楷如此);而那时的头面人家的孩子的得体着装,红光满面,与那些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穷孩子所形成的鲜明对照,不是时代的造化吗?难道穷孩子就坐以待毙吗?
   鲁迅说过:解剥别人容易;解剥自己难;而作为一个诚实,正直,无畏的人,用不着伪装自己。匹夫!你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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