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楼主: aini

宿松公安成功破获 “5、23” 杀人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6-6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6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又是谣言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6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6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精英警察辛苦了,你们真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6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犯罪的人,家难道没有后吗,做出这些事来。真的让人想不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6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好样的,罪犯该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6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诉真相,给天下人一个交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6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孩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6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县公安局全力以赴、艰辛努力、缜密侦查,我县孚玉镇“5•23”杀人案成功破获。6月5日晚,杀害胡飞鹏(男,10岁)的犯罪嫌疑人洪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男,18岁,我县孚玉镇居民,现租住县公路局宿舍。5月18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洪某见受害人胡飞鹏独自一人经过县公路局宿舍时,遂将胡飞鹏诱至其出租屋内,对胡飞鹏实施猥亵行为,遭到胡飞鹏反抗。犯罪嫌疑人洪某怕事情败露,遂将胡飞鹏掐死,藏匿于出租屋内。5月20日,洪某用床单和编织袋包裹胡飞鹏尸体并抛至孚玉镇通济街一废弃小屋内。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宿松县公安局新闻中心)

点评

有你这些内容,比主帖内容来得翔实。对社会百姓最起码是负责任的!!!  发表于 2013-6-6 11: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6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4-4-19 22:36 , Processed in 0.01788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