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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野蛮执法 红绿灯下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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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9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中队一些人真的贱。老子车停在路边不影响行人,他也抄我的牌,请问你做的停车位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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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9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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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9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二中队 发表于 2014-12-19 08:44
2014年12月18日上午,我中队四牌楼岗亭执勤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农村班线客车进城,在对该班线车 ...

你们交警肯定有抢夺方向盘行为,真无耻,,,你们肯定说是临时工。。。对不对。。。。假如撞到行人,你们作何解释,责任归谁??在别的城市,我还真没有看到交警在红绿灯口查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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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9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强行进入副驾驶,车撞到隔离带,致使爆胎,看到照片上多名交警包围驾驶员,这样的情况在上海从来看不到。法律也规定不准这样做。文明执法,宿松交警还有很多的功课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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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9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在红绿灯下查我的车,我一定不配合,过了红绿灯我可以配合,红绿灯是交通要道,交警不应该在红绿灯下面查车,路边什么地方不能拦车,而且行为过于野蛮确实不对,不过这也是宿松交警的一贯作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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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9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十一条规定: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
    (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二)遇有交通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站在交通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伸进车辆驾驶室,强行扒登车辆责令驾驶人停车。
    (三)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等方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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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9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二中队 发表于 2014-12-19 08:44
2014年12月18日上午,我中队四牌楼岗亭执勤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农村班线客车进城,在对该班线车 ...

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十一条规定: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
    (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二)遇有交通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站在交通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伸进车辆驾驶室,强行扒登车辆责令驾驶人停车。
    (三)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等方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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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9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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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0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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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0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临时工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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