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九同志,你的帖子话题相当好, 有一段“传统的喜庆方式过年,花去千元至三五千元的鞭花炮竹,作毫无回报,也不带来任何增值的信息,相反有不安全隐患,让费了真能买东西的人民币呀?如说是传统,仼何传统都是人所为的,也不一定就正确?我们又为什么,不能去创新一个更文明,实惠的传统呢,让后人来称之为最文明的传统呢?”讲到点子上了。
有的农户很贫困,还住在小瓦房里,小瓦窑已经没有了,想加一点小瓦都不行,本来瓦少怕漏雨,有富裕户盖楼房,为了喜庆放48响大炮十几个。只打得邻居破旧小瓦房天穿地漏,叫苦不迭,他们却哈哈大笑,以示气派对比。找上门问问,可是人家说这是间接损害,没有主观故意,不承担过失赔偿。人家喜庆不得冲撞。贫困户心里暗骂“再长的鞭炮也有断气之时”。又有死人之家,不管是否死的光彩还是死的不光彩,都放大炮仗,只打得邻居家小瓦房天穿地漏雪上加霜。请你可怜我的破屋吧!可是人家破涕为笑,在嚎叫声中表示气派,不管是否死的光彩还是死的不光彩也是祭奠亡灵,不可顶撞,贫困户心里暗骂“再响的鞭炮也唤不醒断气之人,传声有限,传不到阎廷,炮烟有害,自找肺病”。
燃放大量的炮仗,不光浪费,也有人丧尽天良欺贫弱,不得人心。如有神灵,终将报应。如无神灵,何苦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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