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农民工,不是国家干部,农民工是没有探亲假的,中途回家一次将会导致我上半年又挣不到钱,让我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2 我不承认贺正明(我到现在才知道他的名字)给我提供过劳务,因为我不可能请一个残疾人到我家爬梯干活,他敢说他到我家干活是我许可的吗?是在我知情的情况下去的吗?活还没干就摔伤了,还摔出了腰椎要手术,真当我是二百伍是吧,很明显的碰磁,我也不会关心他是不是真的是在我家摔伤的,因为我根本就没有雇佣过他给我干活,我和他根本一点关系都没有,我相信你们可以调查得到,所以我不会去和他打官司,不是理亏,是我没时间,也没钱,到时官司打赢了,钱没了
3 听说他家里有人是律师,和法院关系都很好,所以利用法院逼迫我回家,如果不想回家就私了,他们拆诉,说到底法院只是他家的一种利用的手段
4 法院命我回家我是无条件要回去的,但是我出来打工还不到一个月,生活费都是借的,真的没有路费了,能不能叫贺正明家先打1000元路费给我先回去呢?要不然我只能去拿刀抢一点路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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