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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县长信箱什么叫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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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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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有部分网友在宿松各论坛以及宿松县委书记县长信箱多次发帖,反映龙鑫商城后面东侧有少数居民未经任何单位批准私设路障给市民出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一事,时间过去快一个月了,问题仍未解决。笔者,从此件事中悟出一些蹊跷和宿松官场办事的规则,不管是谁,也不管是发什么帖子,县书记县长信箱,先打上"处理中",等过了几天,交承法单位又拖上几天就回复"已办理",但真办理了没有呢,没有,永远没有,他的所谓"办理中,已办理",无非是陪你玩玩文字游戏而此。从这样一件并不难解决的问题中可以看出现在官场的办事作风,从去年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可以看出宿松官场究竟是真实还是走过场?面对宿松的社会现状,又何止这一件事呢?信箱的形同虚设其实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笔者不明白:宿松县书记县长信箱这是设置了哪种自动回复功能?为什么每次回复总是如此的机械相同?还是宿松县书记县长信箱本来就是一个摆设?就是糊弄老百姓的!是应付上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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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信件编号
2015061600006
信件标题
是谁阻断了这里的消防通道?
受理时间
2015-06-16
办理状态
已办理
领导批示
县委书记王华:
承办单位
城管执法局
办理结果
关于“龙鑫商城少数居民私设路障阻碍交通要道谁来管”、“是谁阻断了这里的消防通道?”的回复
网友“参战老兵”“风雨人生”:
你们好!
你们分别于2015年6月15日、16日在书记信箱留言关于“龙鑫商城少数居民私设路障阻碍交通要道谁来管、是谁阻断了这里的消防通道?”一事,我们已阅办,现回复如下:
6月18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就龙鑫商城私设路障一事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您们所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随即执法人员找到龙鑫商城物业管理处何主任,据何主任反映此路障是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由物业管理处所设。对此,我局主动将此情况向县房产局进行了通报,县房产局答复将尽快会同物业公司协调解决,处理结果请您直接向县房产局进行咨询(电话0556—7821604)。
以上是我单位对你们来信的回复,如果你们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7821120,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宿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6月20日


发表于 2015-6-27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们才明白,所谓的"处理中",其实就是在忽悠中。
回复 支持 1 反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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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7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什么叫已办理?"已办理"三字究竟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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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地方本来既不是消防通道又不是城市公共道路,实际是侵犯了少数人的利益,借此来要挟政府和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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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高效便民的行政主体是这样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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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城管执法局不能只光是干些拆老百姓房子的事,不要光去捞油水,也总要干点正经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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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官场一般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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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7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件详情
信件编号        2015062500009
信件标题        “办理中”代表什么?
受理时间        2015-06-25
办理状态        已办理
领导批示        县委书记王华:信件办理有时限,请理解!
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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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7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件详情
信件编号        2015062000010
信件标题        是城管执法局的不作为,还是政府在忽悠百姓?
受理时间        2015-06-20
办理状态        已办理
领导批示        县委书记王华:
承办单位        城管执法局
办理结果        关于“是城管执法局不作为,还是政府在忽悠百姓?”的回复
网友“参战老兵”:
您好!
您于2015年6月20日在书记信箱留言关于“是城管执法局不作为,还是政府在忽悠百姓?”一事,我们已阅办,现回复如下:

您信中反映的龙鑫商城内“私设路障”一事,我局6月20日已作出回复,此处路障属物业管理处设置,并将此情况反馈给了物业主管部门县房地产管理局 ,房产局答复将尽快会同物业公司协调解决。
您再次来信反映此事,我局高度重视,并将此事函告县住建局,请住建局根据龙鑫商城建设时规划要求,明确此处是否属于消防应急通道或城市公共道路,并督促房产局尽快会同物业公司协调解决,我局全力予以支持配合。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7821120,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宿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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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说是经办单位欺下瞒上,上瞒县长书记,下欺负百姓平民,是严重不作为,应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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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10 SS币 +20 贡献 +7 魅力 +8 收起 理由
大别山女人 + 10 + 20 + 7 + 8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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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7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子也懂 发表于 2015-6-27 12:48
这应该说是经办单位欺下瞒上,上瞒县长书记,下欺负百姓平民,是严重不作为,应严惩!

谢谢您的评价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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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这件事解决起来一点都不难,只要住建部门看一下当时的规划,如符合规划就应该保留,如违反规划就应该坚决拆除,不能因为舆论而左右规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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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宿松城管执法局的回复写到"您再次来信反映此事,我局高度重视,并将此事函告县住建局,请住建局根据龙鑫商城建设时规划要求,明确此处是否属于消防应急通道或城市公共道路,并督促房产局尽快会同物业公司协调解决,我局全力予以支持配合。 "网友们有几点不明白,想请教一下宿松城管执法局的领导,首先,宿松城管执法局与住建局隶属什么关系?是否同级或下属?其次,为什么县委书记信箱每次批复是交宿松城管执法局承办而不是批交住建局承办?是批复错了,还是另有隐情?再者,既然是执法局,说明你们对法律相当娴熟,那么此处设置路障究竟是合理合法或是违规违法理应明确告知,免得在市民中产生更大的矛盾。如此相互推诿扯皮下去,败坏了党风官风,害苦了百姓,老百姓能不上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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