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无论是大都市,还是小城镇,地方政府在统一规划的同时,都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将亊关群众利益的文化广场设计的比较开阔、美观、漂亮。因为除了其它建筑,广场不仅是人们休闲、娱乐、集会等不可缺少的地方,也是每个城市的象征,从某种程度上讲,广场代表着城市的文化与品位。 可是宿松县的园林文化的广场自打宿松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验收之后,始终有人觊觎着,总想在这里发点小财。这不,从2014年8月开始,又有人在广场的南边开始搞永久性建筑了,搭建各种钢架结构大棚,不断侵占蚕食老百姓休闲场地,好好的一个广场已经被他们开肠破肚,北边水池中间亭子也被私自改建成歌厅,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晚上十点过后都无法休息,凡是从此地经过的人都在互相询问这里到底是什么广场,又有哪个部门批准的?可是没有答案。
今天发这一小贴,也是受许多人的委托要求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同时大白于天下。
笔者以为,广场与广场上面的建筑物属于全民与全社会所有,而绝对不属于某个人、某个部门、某个单位。因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批准在广场搞永久性建筑,要绝对保持广场的设施完好无损,美观,实用。可是既然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广场建设永久性建筑, 肯定是有人支持或批准的,起码住建局的领导肯定知道并且是看得见的,因为此建筑就在住建局的眼皮底下,可这些部门却熟视无睹,视而不见,任其发展,这难道不是利益所驱使吗?拿国有资产搞个人交易这恐怕是地地道道的慷国家之慨,毁人民利益吧!?将好好的一个广场破坏的百孔千疮,面目全非,难道你们就这样心安理得,不觉羞愧吗?可有良知的人却觉得心痛啊! 笔者以为这不仅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且是一种道德沦丧之举。希望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针对此事连同广场营业性收费去向一并查个水落石出,看看这些收费是否已全部上缴财政。并希望宿松的网友们积极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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