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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ww123

强烈要求拆除林园文化广场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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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申明仅仅代表个人观点。非常赞同拆除广场上的违建铁硼和小孩娱乐设施。
城市的发展需要各方面的和谐。当然娱乐设施必不可少,但要看在什么地方和如何规划。如山水公园等稍微大点的地方专门规划设置相应的游乐设施就和合理。但园林广场???从空间上你觉得合适吗?一共就那么点地方,平时都拥堵成什么样子,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所以我很少去园林广场,环境太差。
当然,这里面可能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关系,这个不做评论,仅仅针对设施是否应该拆除发表个人观点。也希望有关部门能衡量好厉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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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认为这些违章搭建应该拆除,不能因为某些人或某些部门利益而损坏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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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大家都象这些违建者都来抢广场地皮占场做生意,广场岂不是成了商业广场吗?支持拆除这些违法建筑,还广大市民一个舒适活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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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钢的琴 发表于 2015-11-24 23:57
偶尔上宿松论坛,看到一篇喷子写的帖。
一个城市的广场要繁华,必然要靠市场经济来搞活,不许政府经营广场 ...

一看就知你就是那个违法建筑者,不为自己妨碍公众利益而羞耻,反骂别人,不觉脸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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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场就是指开阔的场地,是供人们集散、休憩的地方。园林广场搞那么些违章建筑,杂乱无章,一点高尚的文化氛围都没有,再发展下去,迟早会变为违章建筑的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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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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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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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强烈要求拆除林园文化广场的违法建筑”的回复
署名“www123”的网友:
您好!
你于2105年11月24日在宿松百姓论坛的帖文,我们已阅办,关于您在帖文中提到的“林园广场南边搭建各种钢架结构大棚和北边水池中间亭子被私自改建成歌厅”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5年11月25日上午9时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实地查看,发现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宿松县县城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和县政府文明创建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园林广场及周边通道区域由县住建部门园林绿化管理处管理,随即我们联系了县住建部门下属单位园林绿化管理处,据园林绿化管理处反映,已做好违章棚亭和私设歌厅业主工作,业主们已承诺27日前将违章棚亭及水池中歌厅及其设备拆除,将广场空地和亭子还于市民。我局将积极协助管理部门做好违章棚亭及歌厅拆除工作。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直接和园林绿化管理处联系。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宿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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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城管执法局 发表于 2015-11-25 14:58
关于“强烈要求拆除林园文化广场的违法建筑”的回复
署名“www123”的网友:
您好!

        首先感谢城管执法局及时调查了解民意,快速回帖,但愿27日真能拆除,还百姓ー个舒适宽敞的广场!为你们点赞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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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大市民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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