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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对宿松百惠物业公司理赔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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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4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玆宿松百惠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6年4月9号在泰康投保团体意外险。保单号为:286714004926。其中余兰香身份证号码:342826195104296724 是其中被保障人员之一,现在宿松县破凉镇卫生所负责卫生保洁工作。2016年6月21号因不慎摔伤左腿,为图方便,就近于其所在服务的宿松县破凉卫生所住院治疗,7月13号出院。百惠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7月27号将理赔相关材料送至泰康人寿宿松服务部。
       泰康人寿工作收到材料后,认真对待,积极办理,(并未像其所说的 “三堂会审”)整理好所有相关理赔资料第一时间上报安庆支公司理赔部门,上级理赔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在乡镇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限额赔偿六百元。收到600元理赔款后,8月30日宿松百惠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先生因不满意此次理赔,到公司咨询相关情况,公司工作人员积极接待,并对此次理赔数额跟与中支理赔负责人进行核实确认,积极沟通交流,在得知中支理赔人员也无能为力时,再次给在座的王先生相应解释,同时向宿松服务部陈新红经理汇报此事,陈经理非常重视此事答应王先生向上级公司领导汇报此次情况,协调分公司理赔部申请能否人性化处理,增加理赔额度。就在此时宿松百惠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另一负责人董先生气冲冲的来到公司,又是拍照、又是埋怨,扬言要曝光此事,随即离开泰康人寿公司,在整过过程工作人员也耐心解释,再次强调了会在第一时间通知王、董两位负责人。当日下午3点左右,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宿松百惠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宿松百姓论坛以网名为 “秋水伊人” 及 “www.123” 发2篇污蔑诋毁泰康人寿及对陈新红经理个人人身攻击的标题相同内容不同的帖子,标题都为 “宿松泰康人寿是一家坑蒙诈骗的公司”,就在这两贴子发表后众多网民看后在宿松世纪网,微信群,微信朋友圈转载,传播,对公司名誉、口碑产生了极其不良后果,让大量的泰康客户产生惊慌,客户纷纷到公司或电话咨询相关事宜,严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对社会造成了极不良后果,对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现泰康人寿宿松服务部已向宿松县网信办、宿松县公安局网监办提出维权申诉,要求宿松百惠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董先生迅速在相关论坛删除“
宿松泰康人寿是一家坑蒙诈骗的公司”、“揭秘宿松泰康人寿保险传销害人骗局”污蔑诋毁泰康人寿及对陈新红个人人身攻击的帖子,并在原发贴的论坛发帖还原事实真相并赔礼道歉,并要求宿松百姓论坛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对发帖的真实性予以审核,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众网络平台对他人实现人身攻击,维护法律的尊严,还宿松百姓一个真实的交流平台。泰康人寿将视事态严重情况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注: 期间经宿松服务部陈经理协同安庆中支领导、安分公司理赔部积极沟通协商,分公司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决定予以额外补偿1500元,现正在转账中。。。)

宿松泰康人寿
2016-9-4




发表于 2016-9-4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公司本来就带有一定的欺诈性,试问所有网友谁能真的读懂他们模棱两可的合同条文?      .......宿松服务部陈经理协同安庆中支领导、安分公司理赔部积极沟通协商,分公司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决定予以额外补偿1500元,现正在转账中。。。
      我不认为是人性化,凭贵公司回的贴文来看就没有认错的诚意,谈何人性化?直接说是知错就改了,大家或许能理解,但从贴文里我感觉贵公司是一个得理就不会饶人的玩意,有理你会人性化?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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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4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哥不说话。。。准备脸盘接口水。。。什么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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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4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看一下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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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不争,你就不赔。为什么人家争了就可以增加赔偿数额?心虚了?既然按相关规定不赔你就不能违规赔啊。可见你们的规定也是死秤活人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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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乡镇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限额600”的合同条款在签合同的时候有没有告知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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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说了一大堆也不能自圆其说无异于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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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住院23天赔偿损失600元,这是什么团体意外伤害险,跟没投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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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死B的保险公司,你不叫泰康,叫太坑吧?求人投保的时候好话说尽,要你赔付的时候手段用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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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泰康人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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