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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贫下中农

宿松又一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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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9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linandiy 发表于 2016-9-8 21:59
宿舍黑不黑,我们说了不算广大的人民说了算,难道宿舍这帮贪官还少吗?

你看的那么明白,实名举报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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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9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人平等还在吗 发表于 2016-9-9 00:45
发生在4月,现已10月,时间还不够,政府是这么办事的,人民都冤死了!

朋友,学学《诉讼法》,不懂程序,说出来闹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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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9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检查机关应该出来说说,不要让大家胡乱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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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9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合法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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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9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公安、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密侦查办案,打击犯罪从重从快,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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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9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案情分析楼主说得不错,请公安给家属一个说法,还社会一个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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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9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还只说“不准拍照”他说什么,做什么都是可以的。你知道警察是政府的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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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9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主观臆想不能代替公安的调查取证。按他说的对方到时劣迹斑斑的人,而且如果平时素无往来的人会在一起喝酒吗?先是设陷阱陷害,后是在众目睽睽下活活打死,我不知道大家怎么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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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9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老干部 发表于 2016-9-9 08:10
朋友,学学《诉讼法》,不懂程序,说出来闹笑话

什么叫“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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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9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诉讼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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