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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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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1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司法改革与反腐败,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而所谓 “司法改革”,除了三令五申外,有巡视制度(钦差大臣);巡回法庭制度;正在实验的国家监察局制度。我认为:现有的审判监督法规;人民检察院监察法规,其实,已包罗全部。所以,其后的 “改革制度”,其实,是权利与部门的重叠。其结果是:权力重叠,部门重叠,人员重叠。
      何以为治?我认为:严格法律的权威,对枉法判决人员,必须依法惩处。何以惩处?设立针对行政,司法枉法裁判的人员,包括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检察部门的人员,专门提起公诉的监察部门,且只受理此类投诉。或曰国家监察院,不可为 “局”。其受命于全国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同权。且其人员,均为异地任用。
      如是,权力不重叠,编制不重叠,且监管分明。
      法律的生命在于不折不扣地实施。而保障这一实施的,在于 有效完美的体制。最高法原副院长,江西老表沈德咏曽说:“冤假错案” 一经坐实,人民法院将被千夫所指。而能救自己的,只有法院自己。
      我认为:此言差矣:为了政治的需要,为了政治的颜面,为了同僚的饭碗,为了自己的后路,甚至为了相互的利益,官员们极有可能手下留情:或大事化小,轻描淡写地处之;或默不作声,不了了之;或同流合污,枉法处之。
      期待国家监察院诞生!




发表于 2017-3-1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是全世界笼子最多的国家,人大是笼子吧,纪委是笼子吧,监察部门是笼子吧,检察院是笼子吧,反贪局是笼子吧,预防腐败局是笼子吧,焦点访谈和全国各地市县媒体是笼子吧,这么多笼子为什么还关不住权力?因为许多情况下,笼子成了聋子,或者必须装成聋子!
     因此,中央决策必须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依法作为成为劳不可破的制度笼子,官员做到耳听八方地为党为民服务。

点评

“笼子成了聋子,或者必须装成聋子”!说得好。关不住吃人的虎,对虎谋皮说,吃人的虎,你自己走进笼子里去。对***官僚说,反***的人,还由你管。  发表于 2017-3-12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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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2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关于司法改革与反腐败,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而所谓“司法改革”,除了三令五申外,有巡视制度(钦差大臣);巡回法庭制度;正在实验的国家监察局制度。我认为:现有的审判监督法规;人民检察院监察法规,其实,已包罗全部。所以,其后的“改革制度”,其实,是权利与部门的重叠。其结果是:权力重叠,部门重叠,人员重叠。】
我认为国家设立重叠制度,又要遇事就【属地管理】,其实不是国家的真实意思。这样重叠制度,没有起到监管的作用,不是没有必要,而是权力实际在地方政府手里,巡回检查,没有人敢于申诉。(没人为申诉做主),自然巡查不出问题。
一个地方因为塌方性腐败,设立了“巡回”,这巡回既无权力管理,处理涉案设法的申诉。还交腐败了的属地,去管理,腐败就难予除去,冤案就会继续。“巡回”没有处置权力,遇事就只好【属地管理】。“司法改革”,就有必要。

要改革而不重复,就应该在各地设立中央管理的国家机器——公检法。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统一由国家管理,警察也由国家管理,不属于地方政府管理的雇佣。

因为公检法、警察,只受中央,就不受县政府雇佣,地方的腐败,没有“保驾护航”的滋生土壤,就不敢贪污、不想腐败、不能变质。腐败就可以换汤换药,治一治好。
警察就属于公检法执行保护人民,保护国家权力的拳头。人民有事就可以问警察;
巡查可以通过国家调用警察保驾。就不需要像拜山头一样,预先通知县府衙门。
巡回检查,就可以直接执行国家某种内容专案的巡查。必要时,巡查组可以通过国家调用警察,协助破案,
像,王朝马汉张龙赵虎,三侠五义就可以保住包青天,执行公务。就有可能实现。
县政府能判处的,则限制在24小时收容权内,必须交国家所管的公检法。公检法就不需要看县政府的脸色办案。
街道小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有自己的自治两委,又有民兵,可以发挥辅助作用,
市民和村民而不至于像现在这样,遇到有冤不能说,有疑问不能讲。
如:
只要有信访,县政府就可以打个电话,直接叫来特种警察,制止信访的怪现象。
只要村长调解被骂了,一不高兴,就打电话叫拘留村民的怪现象。
只要想征收土地,由乡镇村扣下百分之三十补偿费,不执行三个月内前额发放征地款,也不保护承包使用权人土地征收利益,连状告都不行的怪现象。
由此引起的一大包国家补偿,和国家给人民的利益,被地方政府弄得不知去向的怪现象,
等。
才可以向巡查组(钦差大臣)反映。
公、检、法、警察,如果属于国家在某地的驻防行营,不属于地方政府控制,【属地管理】不代表地方政府的管理,而是,国威归国,人权就地还人,才还原了【属地管理】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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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2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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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12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诸位,对内政而言,立法机关:人大;行政机关:政府;司法机关: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已是国家机器的组成全部。如我所言,在我国长期的历史中,“人治”和关系网,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常态。而腐败与渎职,就发生在行政,司法,和检察部门。为此,我在上文中,就提议设立由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专门设立“国家监察院,而不是“监察局”。其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等权。而目前的所谓“笼子”,其实,其权都小于前三家。所以,“笼子”关不住无良,无法之举。而国外,有上诉法院,其职,类似如此“国家监察院”。
   据说,普金也有如此之举:面对俄猖獗的腐败乱象,普金就曽拟设立如“国家监察院”的专门机关,且直接听命与总统。
   诸君抱怨巡视的钦差大臣法力不够;“笼子”如同虚设,其关键是,权力不大,制约于地方。而“国家监察院”,不受地方制约,且人员均为异地担任。故而,腐败与渎职,难于漏网。
愚见,供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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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学久 发表于 2017-3-11 19:53
中国是全世界笼子最多的国家,人大是笼子吧,纪委是笼子吧,监察部门是笼子吧,检察院是笼子吧,反贪局是笼 ...

从电视剧里看到:中国古代有腐败官员,近代,反应国民党如何腐败,现在,现实中有好多与有些电视剧里故事情节相似。~~~权~~~就是法!钱~~~改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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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局外人的议论。现在的公检法其实基本是独立的,其人事权、经费供给、权力监督、都是以条条为主,但真正要解决问题,有几个人愿意进司法机关的门,还不是都到政府来闹,甚至无理取闹!查腐败、制止腐败、预防腐败,现在今的体制下,哪个部门人员待遇最高?哪个部门干的最多?群众相对对哪个部门最信任?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这一切,中央比我们更清楚。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改革!把权力收紧,把拳头攥实,全力对准腐败砸去!对中央的改革,习总的改革,我们要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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