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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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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4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才,我根据政府发出的邀约:谈谈对公民对司法满意度的看法;而我据自己在数次诉讼的经历,而这些经历均有法律文书证明,表明了对我们司法领域的不满。但该贴却“未获通过”,被禁止发表。
      显然,政府发出邀约的目的,是领导高层想了解我们的司法现状究竟如何;而不是净听那些赞歌。古有官员,甚至皇帝微服私访之举;而天安门的华表,就是皇帝容许人们张贴书面意见的地方,以供其了解民意。
       可见,盟主之举,既不符合上级初衷;更违背中华传统。
       虽然盟主如此,难道12340的征询电话,我就不会打吗?
       所以,此举徒劳。

发表于 2018-12-4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很多关于民生的贴文非常的不错,从文章中也能看出你是一个爽朗之人,但有些贴文你绕来绕去的牵扯到你家的官司上,对贴文的质量有一定的影响,对论坛文章的可读性同样有一定的影响,不断的围绕“家事”嚷嚷,同样让网友对你正直、爽朗的性格和人品产生影响。
      论坛要发展,社会要进步,需要更多真正为民生鼓与呼的网友,烦你就事论事的发帖交流,而不要贴贴不离你家官司的“现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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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4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冷眼看世界 发表于 2018-12-4 07:33
你有很多关于民生的贴文非常的不错,从文章中也能看出你是一个爽朗之人,但有些贴文你绕来绕去的牵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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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4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冷眼”先生的赞语;但先生所言:“绕来绕去牵扯你家官司”,“现饭”之论,鄙人不敢苟同:
   就“国家”二字而言,“国”,“家”,显然其互为依存;所以,从微观讲,“家事”,乃也是“国事”之一。而就我经历的数次官司而言,难有“公正”可点。此论已在网上披露:不是事理,法理缺失;而是裁判者居心不良。
  或许,正如祥林嫂对她的悲哀向他人哭诉多了,久了,人们厌烦了,麻木了,就避而远之;而先生也同理将我的愤懑,称之为“现饭”。或许,“政治正确”的思维,本能地对此产生厌恶······
   虽然,我们有体制监督;但舆论监督则是这一监督的基础和补充;这不乏事例证明。既然国家邀约公民对司法满意度作出表态,而我据此发表看法,并以事实佐证,这有何责难可言?或许,这也祥林嫂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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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4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冷眼看世界 发表于 2018-12-4 07:33
你有很多关于民生的贴文非常的不错,从文章中也能看出你是一个爽朗之人,但有些贴文你绕来绕去的牵扯 ...

医学上称;五官端正,如配相的耳垂长短扁圆并不影响听力的话,医学上就可通过"五官端正"。江先生你是聪明人,真约谈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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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4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学久 发表于 2018-12-4 13:42
医学上称;五官端正,如配相的耳垂长短扁圆并不影响听力的话,医学上就可通过"五官端正"。江先生你是聪明 ...

司法机关受制于地方,导致了司法审判权的地方化。
各级司法机关,作为一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并完全隶属于各级人民政府。
这样的司法,就是同一级的分工管理。
只要这级政府组成的领导班子,是完全彻底的为人民,而不自私。也就再好不过了。
但是,只要有一点瑕疵,就会出偏差。
于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诉讼参与人,谨小慎微,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如果要求公平,可是又一堆的瑕疵时。千万不要骂他。
骂他,他不自己检查一下错在哪里,只说你侮辱他。会被拘留的。
你本着解决实际问题出发,第一要检查自己方法是不是正确,第二应该访问他们的上级。
相似于公交车上,也不要对司机动粗,11月2日重庆公交车坠江。司机有最大的生杀大权。
相似于就诊,医生也有生杀大权。
是不是有生杀大权,就看用到什么地方。
有一种特好的权令人,还没有出现群众上访时,主动下访。听取来自下面人的意见,从主观意图看,是为了改正执行的偏差,目的是好的。
你千万不要认为这是邀约。
邀约是百分之百友善的。
听取意见,对不中听的意见,自然达不到百分之百的友善。
邀约你是把你当个人物。
而听取意见,自然就不同于接访。
所以主动下访,就不是邀约。
因为接访尚且悬而不决,那还有可能下访吗?
如果下访都不存在,还会有邀约吗?
孩子是爹妈生的养的,爹妈说随我随我。
妻子是你自讨的,你说自讨的自讨的。
自己失误,你说活该活该。
领导是更大的领导派遣的,你既不能说随我随我、自讨的自讨的、活该活该。就只能服从了。
在公交车上,服从司机;在就诊医院,服从医生。他们都是上级派来的,就只能服从了。
有一篇《不要嘲笑为民生和社会热点发声的人》标题蛮好的,内容却不是这样。内容不是这样,就不好了。
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真要是
民生和社会热点,发声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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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5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愤愤不平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方法,同样,喋喋不休解决不了,司法的公正。你所认为的“不公平”,最终生效的是判决书。人生七十古来稀,历经岁月,见过风见过雨,厚德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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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5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封喉”:“愤愤不平”与“仇恨”,本为同意,可见你的推论缺乏逻辑关联。虽然“最终生效的是判决书”,可是判决书的版本却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可能被改写;而这一可能,则是在于事件的原委;更在于当事人的意志与决心。虽然,忍气吞声也可以活一生;而嫉恶如仇者却麻烦不断。这就有看其所持理念了。
  “厚德载物”:“厚德”当然;“载物”,那就要看载谁了:能载那些无德的小人吗?当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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