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晚上7点左右,一骑摩托的男子在经开区路段拦停一辆货车,两车驾驶员下车后双方即发生争执。不多时,摩托车驾驶员挥拳就朝货车驾驶员打去。打架的过程中,货车驾驶员嘴唇和脸部被抓伤,随后,摩托车驾驶员骑上摩托车离开。 原来,事发前,货车与摩托车对向行驶,在行驶过程中货车使用远光一直没变,导致摩托车驾驶员的眼睛被刺并发怒,拦停货车理论后发生打架。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30%至40%,可见滥用远光灯的危害有多严重。
2018年春节期间,宿松有2起亡人事故与驾驶员不文明使用灯光而引起,社会反映强烈。后宿松交警组织民警突击整治不文明使用灯光行为。仅2月28日一晚就处罚50多人。 2018年12月31日,一辆小车在千岭街蹿出公路撞断一根路灯线杆后连续撞坏几辆电瓶车后停在路边。
事故原因也是因为远光缘故。事发时肇事小车由五里朝复兴方向行驶,当驾驶员将车开到发生事故的路段时,对向开来一辆机动车,由于对方没有变换灯光导致驾驶员眼睛瞬间“瞎”而偏离路线引发事故。
远光灯让人瞬间致盲。当夜晚驾车行驶在道路中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周围环境不同而持续时长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续2秒左右的时间,在这2秒的时间里,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基本为零;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
为此,夜间行车慎用远光,脾气好的会骂你,脾气不好的,有可能会“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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