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湖泊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湖区生态平衡,近日,宿松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成立联合宣传专班,深入全县临湖临江乡镇开展禁渔普法宣传活动。 近期,宿松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明确4月1日0时至9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龙感湖、大官湖、黄湖、泊湖等所有水域滩涂为禁渔范围,禁渔期内在禁渔区不得从事捕捞活动,不得垂钓,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以及从事其它影响鱼类生态环境的活动。凡违反者,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县水利、生态环境、林业、公安等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由宿松县公安局、宿松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成立的4个联合宣传专班,分片深入全县临湖临江乡镇、街道和农场进行湖区禁渔和长江“十年禁渔”巡查和政策宣传。为达到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每到一处,联合宣传专班在属地乡镇、街道、农场干部和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采取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渔通告、标语,悬挂条幅,以及循环播放禁渔音频,向群众发放禁渔宣传册和现场讲解法律法规、禁渔期通告内容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群众爱渔护渔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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