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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鸭子上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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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江,你所指持有证据,要看是否真实有效。城管既是执法,不可能像你说那样执法。你敢把城管强拆.打人.喊打,录像.录音.照片发到论坛,证明你的主张吗?这回可不像偷南瓜摄像无具体人啊!你既无下文,无结果,不了了之,很可笑
你主张“城管人员强制拆除行为程序违法”。你依据是,城管执法人员佩戴有执法记录仪。只说明你认可城管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素质。正好像你搬起来的石头,打到了你的脚背上一样。帮城管说出了真相~“暖暖的很贴心”。
你多次作为诉讼代理人,皆因证据不支持你的主张而结束。你的代理没有反腐内容,则算不得反腐斗士,只算他的另一个代名词—250。反腐斗士辛苦了,不是奉承你的。一个洋律师搞不过你一个土律师。也不是奉承你的。你懂不?
江,你所谓的证据是拍的照片,拿不出强拆喊打的声音记录,则你的强拆喊打描述不符。说你作秀出风头,尚且不能轻放。判你唆讼,扰乱城管执法,会被拘留的。执法记录仪不显示你主张的“城管人员强制拆除行为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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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人家种的南瓜,你说被旁人偷了,说贼不主动赔偿道歉,你有摄像为据到时公布出来,可是你自始至终,没有拿出证据,被网民认为你就是偷瓜的贼。如今又说有当事人拍的照片,有城管拍摄的执法记录仪为证,不愿公布,等于你说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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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你回复确认庭审陈述黄惠国,到底是笔录还是陈述,你随便说说,出让同一地皮有四个人,还说不错。张学久说你的确错了,你又说张学久帮路遥唱和,晚节不保。网民只评说网帖,没有参予犬子官司,你坚持不利的证据怪谁?
比如你的作文(上诉状)关于孚玉沙河宅基地证明人,你举证是三个人共同出让宅基地,何惠国、何慧国、黄慧国。支持了庭审作出“对黄慧国的证言不予采纳”。我点评过,至今在你的发帖《上诉书》上还能看到。是你不听。
比如你的作文(上诉状),我点评你的证据关于21号房,你的证据支持了法官沈默升“即使一方一分钱都没有出,那房产也是共有房产”。而且你证据写在婚后房屋交易才成功。又支持院审不采信1996年8月购买。我提醒是你不听.
你列举的证据不利于你的诉求,你如果觉悟到了,纠正了。我仅此善意表达,就有点意义。一个农民帮不了你的大忙,如果你信我点评才败诉的,挨你骂不冤枉。如果你坚持负能量的证据不纠正,败诉了,你就活该,与我无干。你说呢?
我说的是要重证据。你又结合“犬子官司”。我没有参与“犬子官司”,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是我点评了你的贴子《上诉书》,我点评了你的作文《上诉状》的证据,对你的诉求不利。也不知你看了我的点评,也没有觉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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