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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言女士与陈先生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女儿小美由言女士抚养,陈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小美成年。然而,离婚后不久,陈先生便以“收入不稳定”为由停止支付抚养费,此后多年杳无音信。 独自抚养女儿的言女士日子过得不轻松,女儿小美确诊抑郁症,需要长期服药、定期心理疏导,医药费、学费成了沉重的负担。无奈之下,言女士诉至法院,要求陈先生补付抚养费,并继续支付后续费用。 案件受理后,法官本能的感受到,这起纠纷的核心不仅是“钱”,更是孩子缺失的父爱与安全感。 办理案件的张法官多次拨打陈先生电话,主动与其聊起爸爸对孩子的重要性和多年不见孩子给小美带来了“自我否定”,陈先生慢慢的被触动,表示即使自己再怎么拮据,也会坦然面对孩子。言女士也提及孩子嘴上不说,但偷偷藏着小时候和爸爸的合照。于是,张法官提议陈先生要慢慢修复父女关系,多关心、爱护孩子。 随后,张法官向陈先生释法说理,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对双方有约束力。拒不支付抚养费不仅有失诚信,更会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同时也向言女士说明,陈先生目前收入确实有限,可协商分期支付,“让他逐步回归孩子的生活,比一次性让他付钱更长远”。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先生承诺会经常看望小美,尽量参与到小美接下来的生活,同时用温情守护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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