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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台中

致李某生前同事及公安战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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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7: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证经营至人死亡,李真是倒霉!一路走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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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7: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活蹦乱跳的人就这么死了,可怜!非法经营至人死亡要负什么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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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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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8: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底谁是谁非?都给弄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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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现在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都搞不清楚事情真相了  我看还是等尸检结果出来了再说吧  现在死因都没查明 吵来吵去有意思吗? 到最后还不得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现在坐等尸检结果  如果有谁第一时间知道的话麻烦发个帖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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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台中 发表于 2014-10-7 14:19
在死者去世之处设置灵堂,符合民俗民风!黑店十年,非法融资,已经构成经济犯罪!

台中,此话差矣!幸好李公安是在舒华死的,如果在人民大会堂死的,不也要去人民大会堂设灵堂?我们为李公安的不幸去世表示惋惜,对家属表示同情,但是凡事要讲法讲理,发帖要有理有据,不偏不倚,千万不要出口伤人,否则赢不了民心。

点评

赞同!  发表于 2014-10-8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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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哟,李公安你真的那么锻炼几下就死了吗?真的不可思议啊!太矫情了!你要走好啊!!在首个【烈士日】那么碰巧,宿松警察不是在工作,而且是在健身房消费死亡了,嗯·,,王书记,怎么办啊,,追责下去影响公安形象,不给理给李公安的家人吧,又怕以后拆迁维稳公安队伍的人不卖力。我给你支一招吧,你给他一个烈士不就没事了吗?

点评

看样子这件事真的给宿松政府出了道难题  发表于 2014-10-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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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3: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就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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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冷眼看世界 发表于 2014-10-6 22:20
舒华老板在论坛花重金聘用了不少的五毛。。。呵呵,此话当真??要不我来查一下,公布出来!你们扯事就扯 ...

建议论坛封掉关于此事所有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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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成人用品 发表于 2014-10-7 08:08
到底是谁在忽悠网民?是谁在颠倒黑白?!

我们被搞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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