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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磐同志朋友与健身房的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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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遥闻深巷中犬吠,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送个论坛 “台中”先生?女士?
近闻李石磐家属来了一位好友,其中以论坛“台中”会员为最。所以我引用了文章开头的这么一句话来简要阐述“台中”这个文采韬略,刻意造谣诽谤的人吧。
      对于李警官已离我们而去,深表痛惜。试问”台中“,你这么吊,李警官知道吗?是李氏遗孀 的委派还是自愿刻意造谣诽谤?你如果真要帮李家向健身房争取正当的人道主义赔偿还是可以的,像阁下这么无理取闹、捏造谣言,恶意诽谤一定会得不偿失,反而至李家遭到本质上、社会上的舆论,发死人财不带这样滴。我想李警官不想看到也不想”见到“你这样伤害他的家属。至李警官于罪人的下场。
     多次摆灵堂、多次辱骂、多次聚集妇女小分队拳打脚踢、张贴诽谤告示、多次召集黑社会人员监视健身房一家老小及亲戚,打就打了骂就骂了,居然召集黑社会人员准备报复,没想到、没想到、没想到某些人涉黑啊(黑社会那个头目在宿松县是比较出名的)。这都是作为一个好朋友的作为?不知道你是不是公职人员,如果是,那是党的悲哀。人民的悲哀。社会的悲哀。
      前面你说到人死了,在健身房摆灵堂是人之常情,请问在天安门前死了,是不是也要摆一摆?放个冲天炮搞搞氛围?只可惜我们是普通公民,没有上百个宿松、安庆的公职战友的帮助啊,可怜这些起早摸黑的普通公民啊,人在家里座,祸从天上落;你的行为害了双方当事人,繁华地段的房子就这样贬的一文不值了,这个损失你创造的 ,你收的回去么?说你是走狗,那是侮辱了走狗这个词。
      按照赔偿标准,像李这么死亡的,说是上班期间吧,单位上不好承认,想以交通事故处理。说不是上班期间吧,非要在5点跑到别人家去断气。开口就是200多万,是拿去给你们这些帮忙的好处费么?赔偿金是养家属的,不是拿去养计划生育超生的。不像平民百姓,生一个都难于登天。
      前面说到,殴打李氏老母,你是哪只狗眼看到的?你是哪个证人,监控看到的?健身房没告你诬告、诽谤就不错了。幸好当时有派出所所长、龙井社区领导在场证明,扭曲事实就这么容易么?那我明天去中央电视台说日本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你们连日本小泉纯一狗都不如。
       10.1   摆灵堂、纠集黑社会闹事;
       10.3   未要到200万的赔偿后摆灵堂,殴打健身房一家三口;
       10.4   黑社会监视、妇女小分队闹事;谈判期间又殴打健身房老板,反诬告健身房老板殴打李家老母;
   。。。。。。。。。
      昨天,派人张贴告示,非法经营,非法集资,非法你妹了?集你妹了么?眼瞎了么?一年健身费用还不够李警官重160斤练一个月的。
      今天,又派黑社会去监视健身房家属。。。。
      明天。。。。。
      后天。。。。。
      人做事,天在看。

             致:?????????
         争取合法的人道赔偿。造谣诽谤遭天谴啊。





发表于 2014-10-8 15: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开论坛就是这些,意外事件本应逝者安息,生者籍慰,在论坛乱七八糟的互相攻击……,看不下去了,局外人说几句①李警官的意外是自身疾病?还是健身房设备导致?这一点非常重要,是所谓因果关系的最重要一环,至于健身房是否无证经营,与本次事件无关,知情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指证,打起官司来基本是另案处理,②如李警官的意外是自身疾病导致,初步看与健身房设施措施不正确不完备救助不力有一定关系,健身房应承担一定责任,但肯定是次要责任。

点评

说得对 现在坐等尸检结果出来  发表于 2014-10-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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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不通过法律程序,动不动就闹事的人,坚决不能让其得逞,宿松的风气实在太坏了,公安人员都如此,正气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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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台中 发表于 2014-10-9 08:06
凡帮姜老板说歪理的人,必定不得好报!心知肚明!摸摸良心!

那帮李家让舒华赔钱就是好人么?从论坛看,健身会所在这一事件中赢定了,李家谋事者出的是步步输招,把有理事变成无理之事。把一个可能成为烈士,因公牺牲……最后变成了另一个角色。
成为烈士看似难,其实很简单,因为,现在各级需要寻找正能量的事迹,而,此时,宿松迎运动会,事发后,请舒华老板说是李某检查卫生,累到在门口,再由宣传部门组织先进材料,这样一个高大全的英雄横空出世了,说不定通过运作可以进北京人民在会堂作英雄事迹介绍,这对各级政府都有益处……而现在好牌打成了烂牌,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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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我讲,你健身碎死你又怎能责怪别人??舒华伤害和损失最大!!!奉劝李家不要仗势公安,利用你们公安和社会黑帮身份扰乱别人家的人身安全,你们知道你们对法律有没有尊严??公安是人民的公安是人民赋予的职权,公安队伍相信是给人民大众服务维护社会治安的队伍,我们应该公安,相信法律定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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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台中!??何许人也??你帮李家,不难想像你是不是李家养的死狗野狗一条,据我了解,公安那李姓死者他碎死于舒华,死者突然心血碎死,倒霉的是李死伤损害了舒华,你们这些人无理取闹,利用公安职权,利黑帮扰乱社会,听说在公安和孚玉派出所长当面群打舒华老板,难道这不是无是法律???是不你们在你们公安内部靠山集众纵容你们李家无法无天???难道李家不知道李石馨之死的病因!!!!!我旁观者每天都在关注公安内部和李家怎么去好好对待李死发生的事,我奉劝李家,想别人家的感受吧!!!!请李家看好你身边的狗,用一分为二的观点认真地对待已经发生的事,你难过,舒华伤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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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台中 发表于 2014-10-9 08:06
凡帮姜老板说歪理的人,必定不得好报!心知肚明!摸摸良心!

那帮李家要200万的都有理?人家健身房又不是开银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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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雷锋,大恩不言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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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3: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yi别混淆视听!人在你那里死的,理应按刑事案件处理,将老板缉拿归案!无证无照经营,偷税漏税,殴打老母亲,已经是带罪之人!至今不顾道德之谴责,还要把黑社会都搬出来咬人,李家来人你担心什么,他生前好友多,从四面八方来悼念,与你何干?我看你真的心虚了,该去吃点强心药了。法就是法,德就是德!一切必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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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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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3: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威武!!!楼主是有正义感的人,不跟那什么嘴里吐不出象牙的一般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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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4: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家来什么人,关你什么事情。他生前好友多,从全国各地来的很多,来了又不是去给健身房的老板去烧香,是给在黑店健身房里死去的李某烧香悼念!法自在,德昭天,总会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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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4: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自己正义在哪里,一点点从头说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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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4: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死者去世的地方,马路边放炮烧烤,符合民风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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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4: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更误:烧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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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4: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说的很公道'这些当官的怎么不出面解决啊''现在死者那边还找黑社会啊'看来想敲诈更多的钱啊'一'要付钱给公安'二'要付钱给领导'三'要付钱给黑社会''大家想想他们不多敲诈点钱'怎么对得起死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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