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甩手供养开始不被指责。福利院养老院开始有利可图。 如果有政府扶植,又有人民监督条件下办好民营养老院。同时有竞争地,配备护理、餐厨、医生、营养师。不失一个美丽的传说。 作为一个理想状态方程。只当一个理想来进行规模的研究,距离落实到村村寨寨还相当遥远。 如果采用隔离瘟疫一样,建立一个活体太平间式的孤人院。是相当容易的事。 如果要显示文明,将社会福利提升一下,由大富户以纳税的形式,(当然大富户也乐意用这种形式)建设一个完备的福利院。也是相当容易的事。 接下来,儿女们,缴费托老就可以实现。民政付费托孤就可以实现了。 有人认为托孤,是基层群众组织的事,是村民具有继承权人,而不是供养义务人的事。或者是基层政府乡镇的供养的事。这就错了。既然是他们的事,而不是县民政的事,为何县民政要统一发放五保供养呢?为何国务院,省政府要下文增加补贴呢? 为何宪法第四十五条说,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为何不直接推向乡镇村和邻居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浪花魂先生说:“正如先生所言,从民政局的回复文表面来看,是非常的慈善关爱,但稍微一看、一想,就完全明白其是多么的伪善!多么的可怕险恶!多么的残酷无情!” 浪花魂先生点中了他们的哑穴,力度大了些,点哑巴了。先生只是没有揭露“是多么的伪善!多么的可怕险恶!多么的残酷无情!”的背后原因,以致不能使之跳将出来。 县政大肆挥霍,搞土木建筑。而民政从重残疾五保户供养上克斤克两。他们以为九牛一毛的民政救济用费低,就可以对上表示节俭的政绩。这才是令人最可怕的背后原因,令人最作呕的献媚讨好。那种最不可救药的丧心病症状。与旧社会官僚没有两样。所以不值得昧良心说他们是父母官,如果硬说是父母官,那是虐婴的父母?如果硬说是供养,那是甩手供养。 既然是虐婴父母,就不能指望他们,既然是甩手供养,就不能指望他们。指望国家残联出来说话,要他们知道不供养就不行。 指望君子集资建福利院,是要另行文研究的。天无绝人之路,希望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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