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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炮手老江

[随笔杂文] 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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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6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MAOREN 发表于 2019-8-25 09:34
一剑封喉,你能说话有点逻辑么?不要情绪化。情绪化是不能一剑封喉的,我和炮手老江是有过辩论的,但是 ...

  那,一剑封喉,如果我现在给你一个大大的赞,这就说明我和你一剑封喉关系密切?这是什么悖论?炮手老江找个四川老婆,我给他一个大大的赞,这个反常吗?像炮手老江,他的年龄,从图片上看,当时的交通多较现在不便利,而且他们那一辈人,是在改革前期或者没有改革时期,人口的流动性比现在要小很多。那炮手老江为什么能找到四川老婆?我推断:他是知识份子,工作分配,在单位认识的。一剑封喉,你说像炮手老江那时能学习,不去务农或者其它(不是看不起农民),这个就可能炮手老江读书很好,当然从他的文字功底看,这点也是完全可以佐证的。我是从这个角度来给他一个大大的赞。不是你一剑封喉想象的龌龊的我对别人单一的擅长男女那点事情点赞。一剑封喉:我给你一点不成熟的建议,任何时候心胸宽广一些,或许至少先宽广一点,再一点。兴许一点之间,天地之隔,叔本华说的:微小的差异,巨大的差别。我与你一剑封喉共勉。可以么?你话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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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90年代拆迁得到了补偿,现在没有拆迁的,也想补偿!这就是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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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声明,我家没有80年代遗留下来需要拆迁房!我是出自社会道德来点评这件事情!80年代初期,通德街,黎河四周都盖了不少不需要张俊模书记签字盖章的房屋!同一时期的房子,第一批拆迁给予了补偿,到了二期拆迁户,补偿我个人认为也是合理,合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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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9-8-27 00:05
90年代拆迁得到了补偿,现在没有拆迁的,也想补偿!这就是现状!

90年代拆迁黎河四周的店面房少吗?所谓的无偿使用!你家的地基也是国家的,到那天拆迁说你也无偿住了几十年,不给你拆迁补偿,你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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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MAOREN 发表于 2019-8-26 21:41
那,一剑封喉,如果我现在给你一个大大的赞,这就说明我和你一剑封喉关系密切?这是什么悖论?炮手老江 ...

炮手老江的够坦诚,原来我推断错误,甚至天马行空。当时的初中生也不错。我再给炮手老江一个赞,一剑封喉,你有意见没有?我就赞炮手老江祖宗十九代,我也顺带赞你一剑封喉祖宗十八代,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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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7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9-8-27 14:44
90年代拆迁黎河四周的店面房少吗?所谓的无偿使用!你家的地基也是国家的,到那天拆迁说你也无偿住了几十 ...

你也可以去问问你妈!在宿松黎河北姓江的,通过关系搭建了2层楼房得到了土地和补补偿金,也是占用了国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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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4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帖子突然想起一个调侃的笑话,真正能提笔写点随笔文章的人,会把作品发到报社里去,那些写出来胡扯巴拉、狗屁不通的人只能将情绪在网上宣泄出来。

就这篇随笔,小子有几个看法。

一、不忠。作为中国公民,写这些行文不通的文章,通篇只是宣泄自己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如果真人真事的话,请拿出证据,而不是假装旁观者身份,杜撰他人交谈,抹黑政府官员。这样的行为与香港废青何有异?是为不忠!


二、不孝。无中生有地点出当时县委书记和城建局局长,这样不负责任地诋毁他人名誉有何意义?想来可能当事人已经过世,这篇随笔写就出来,让其后人作何感想?是背负无端指责还是与皓首作者对骂?推己及人,如果您过世后被人诋毁,不知如何想。完全没有替当事人后人想过,无端污蔑,是为不孝!


三、不仁。文中提到“理发匠”,想来该理发匠生活清贫,凭理发之技艺营生,作者所提及,“有关部门去阻止;但理发匠拿出当时张俊模县委书记的‘许可’(不知是啥玩意),有关部门就听之任之了。”是否有所调查?会不会是政府怜其孤苦网开一面?不要看到不一样就恶意揣度,还是完全调查清楚为好。现今理发匠遭到无端污蔑,让其如何自处?是为不仁!


三、不义。本次整治违建棚亭专项工作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县城争创省级文明城市,解决城市顽疾。且违建棚亭在全国各地皆有出现,宿松拆除棚亭本是拍手称快之事,作者却在此时假装“他人皆醉,唯我独醒”,有何用意?是想引起矛盾,让本次创城活动无法开展?陷全县名誉于不义?

是若,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随笔,有何存在之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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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5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而不死是为贼 发表于 2019-9-4 23:56
看完帖子突然想起一个调侃的笑话,真正能提笔写点随笔文章的人,会把作品发到报社里去,那些写出来胡扯巴拉 ...

不同看法:1.忠,什么是忠?作为合法公民是应该忠于国家。同时政府官员也一样要忠于党和国家,还要忠于人民。因为党代表人民。这个就是三个代表之一的硬性要求。炮手老江提出的官员有参与到拆迁事宜,这个因为时间间隔太久,当事人,久于人世。这个时候要证据,实属强人所难。因为谁都知道活人怎么可以和死人取证?要不你老而不死是为贼,让死人给你个证据,证明绝无瓜葛,来证明炮手老江是不对。
               2.所谓孝,是在父子父女这种五伦之内。老而不死是为贼你怎么可以把孝这个词应用到炮手老江和当时县委书记和城建局局长之间的关系。
              3.“有关部门去阻止;但理发匠拿出当时张俊模县委书记的‘许可’(不知是啥玩意),有关部门就听之任之了。”这个确实是很多年间通德街德旧闻。基本属实。即使不是,这个有和仁有什么关系?
             4.我说到这里都写不下去了,老而不死是为贼,你自己想想:你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不依从法理情,不参照事实基准。自己扯淡,东拼西凑。。。。。 你自己好好反省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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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6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而不死是为贼 发表于 2019-9-4 23:56
看完帖子突然想起一个调侃的笑话,真正能提笔写点随笔文章的人,会把作品发到报社里去,那些写出来胡扯巴拉 ...

回你“老贼”:
   1关于“不忠”:
   你“老贼”指控的事实依据显然是我“杜撰他人交谈”和“抹黑政府官员”;我今明确声明:
    我曾经就此次轰动县城的政府拆除临时摊棚,可能还有违章建筑一事,真实地与朋友进行了交谈,绝无虚构;而朋友也完全赞同我的观点。
    关于那个“准建证”:
    从利害关系看,显然,我自爆我曾经也有“准建证”;也曾经就此获利,这必然会将我自己推上风口浪尖;而此显然需要勇气。所以,从常理讲,个人不当为;而我出于公义,为了。
   据此,你“老贼”的谓我“不忠”,显然颠倒是非。
2,关于“不孝”,“不仁”
    显然,你“老贼”无视在改革开放初期,那些无视法纪的官员的渎职之举:
    董某人虽死,但其生前的渎职事实却不可因其死而无视;而张俊模特许剃头匠建房的事实,可能还有极少数知道;而剃头匠在经营几年后就不再经营了;但该建筑却作为黄金铺面,或出租;或留给亲戚继续经营其他买卖;而你“老贼”竟将此非法房产被我否定,称之为“不孝”,“不仁”,可以说,没有任何人理解你“老贼”的是非观。
   3,关于“不义”:
   既然你“老贼”也赞同此次拆除;既然你“老贼”也说人们对此拍手称快,却为何我将“他人皆醉,唯我独醒”?其实,你“老贼”故意将路遥之流非法要求对拆除户给与补偿,而我反对的事实,称之为“唯我独醒”;但我要问你:
    你“老贼”是否同意给与补偿?网上有人公开支持补偿的人有的是,如路遥之流;而公开反对补偿的人有多少?
    就法理而言;就目前政府的态度而言,补偿不可能。
    如此,你“老贼”的意思就明白了:我反对补偿,为“不义”;反对那些被拆除者企图要挟政府而提出事理,法理依据,为“想引起矛盾”,“创建活动无法展开”,“馅全县名誉于不义”。
   看来,倒是你“老贼”口是心非:表面赞同拆除合理合法,而内心却支持非法补偿。
   如此,“不义”者,恰恰是你“老贼”!
   纵观你“老贼”言辞,你无视历史事实;逻辑颠倒;算得上十足的“奇文”。
   汝既为“贼”,何来贼行天下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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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4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9-9-6 12:08
回你“老贼”:
   1关于“不忠”:
   你“老贼”指控的事实依据显然是我“杜撰他人交谈”和“抹黑政 ...

馅全县名誉于不义,路某还是第一次听说。
炮手老江原来还教张学久先生的语法。不知道江先生自己说的“馅全县名誉于不义”语法又怎样?
陷与馅通用吗?名誉有于义,有于不义之分吗?
怎么那么别扭呢?
能不能请教炮先生给解释一下。你这句话呢?
虽然你这人不是你讲的路遥之流,
虽然“馅全县名誉于不义”也不是你评说的逻辑颠倒。
你评说人家跟帖为奇闻,你说的-馅全县名誉于不义,奇闻可以算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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