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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炮手老江

“这不是脑子有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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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江,你说文化是用来解释问题的,文化是用来解决问题的,这两句话没有错。但是,你在宿松文艺板块上,你的如下文字,我没有读懂,能不能解释一下,你的文化是解决了什么问题呢?
首先,第一个冒号的前后文,它不是路某人的意思。我的意思,你不是该案子失败,你是在向读者报喜!我的跟帖是说,案子上的失败原因是家庭不和睦,家庭不和睦,做老人的斤斤计较,助长了家庭破裂,老人有责任。儿子儿媳妇要离婚,他们共有房屋,你家儿媳妇提出要留给两个人的儿子,男方不同意,因此,法庭不调解,就依法裁判成怎样。
你的儿媳妇不姓江,儿子姓江,孙子姓江,江家不愿意把分割的房子给孙子,江家不觉得奇怪,案子败了怎么会觉得奇怪呢?不怪智君,不怪信中,必然就是你的责任了。
案子的胜败,与读者有什么关系呢?读你的帖子评论可以,谁也不会关心你是胜了是败了的。
第二,你解释的案子失败,与我没有关系,我一个农业老农民,不关心这些杂碎事情。
而且你帖子的解释,让人看不懂那句话“全部都是被告相互矛盾”。
现有的法律文书足以证明,它证明了被告互相矛盾了吗?
一个被告怎么会相互矛盾呢?
现在的法律文书足以证明,它证明了被告虚假陈述了吗?
而且是证明了漏洞百出的虚假陈述,还使得原告案子败了,这是说些什么呢?
附录先生原玉于后——
   回 你路遥:
   你再次重复你那过去的陈词滥调:从判决结果来评价该案的胜败;但我要指出的是:
   从一审,二审,重审,再次二审判决的事实依据看,现有的法律文书足以证明:判决依据的事实,全部都是被告相互矛盾,漏洞百出的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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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3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HJANX 发表于 2020-1-22 13:30
老江,你说文化是用来解释问题的,文化是用来解决问题的,这两句话没有错。但是,你在宿松文艺板块上,你的 ...

    路遥:
   可能,你没有看到该案几次庭审,判决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书;但我记得曾经我在我的帖子中披露过这些法律文书的章节;而从你一贯的刁钻德性看,你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法律文书的内容;即使你真的不知道,但从我的原话看,是“现有的法律文书证明”:被告的陈述是“相互矛盾”,“虚假”的,那么,你既然不知道现有的“法律文书”是什么内容,却发问“一个被告怎么会相互矛盾呢?”,“它证明了被告虚假陈述了吗?”可见:你的刁问是故意在舍本求末;而此,正是山人称你为“文痞”之缘由。
   如果你真的想朝闻夕改,凭你与那个“静和”的关系,她完全可以昭示于你。届时,你路遥必然哑口无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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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4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江,你说:从一审,二审,重审,再次二审判决的事实依据看,现有的法律文书足以证明:判决依据的事实,全部都是被告相互矛盾,漏洞百出的虚假陈述;
确实让人读不懂。幸亏你又解释为:(是“现有的法律文书证明”:被告的陈述是“相互矛盾”,“虚假”的,)。
就以上两个话题,文字意义是不同的。
我不知道你对陈述二字怎么理解。
我对陈述的理解是:说话的人,为了告知事物、事实的真相,有条有理地陈说,有条有理地叙述。
说话的人的目的是让人信服。陈述就不会没有条理,就不会自相矛盾。有的特定听者,还要验证说话的人已经的陈述是不是虚假的。如果验证了陈述是虚假的,例如法庭,在公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绝对不会因为检验出陈述是虚假的,反而判假的陈述是赢家。
基于以上常规的逻辑推理,你所谓的判决依据,是法律文书足以证明了的虚假陈述。才真的不好懂。
上一次你提到的……全部都是被告相互矛盾,一个逗号点开,好像你在说这一个被告与那一个被告之间的相互矛盾似的。
这一次你的解释……相互矛盾,好像你在说这一个陈述与那一个陈述相互矛盾似的。
都与你要表达的意思有相当大的距离。
问题不光是出在那个逗号给点开了。即不在于缺少“的”字结构定语。而是组词出了问题。
经仔细分析发现,把相互矛盾四个字变成自相矛盾的五个字,同时在陈述二字前加上一个定语性质的的字。意思就有点像你这次的解释了。
记得你点评张学玖先生的帖子,像挺有学问似的教他语法。而且你不止一次地在论坛上高谈阔论哲学《矛盾论》。怎么?一到你自己头上,就一塌糊涂呢?
大过年的,不要难过!好好捋一下你这个帖子,如果你自己都读不明白,其他读者就更读不懂啊!你骂我一句算不了什么。你在文学板块上骂我许多句也改变不了你自己的过错。自己的错误只有自己改才改得彻底。
话多必有错,像上次那样,你发文说医院挽救大出血病人,你说医院用的是抗凝。如果我不问你个明白,还误以为错在医院药用反头了。后来追问再三,你又解释说是凝血酶,最后,才得知是凝血因子八。由于你自己的失误,误导读者,你不觉得你的帖子太随意了吗?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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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5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歌唱家蒋大为一首牡丹之歌,赞美牡丹精神,除了旋律好听,意义也非凡,这叫文学艺术。
相声演员岳云鹏,以牡丹之歌的旋律,唱一首五环之歌,则是在搞笑声中,赞美北京城的壮观和发展。这叫心情随笔。
我们先来享受一下五环之歌的歌词:
啊--!
五环,
你比四环多一环。
啊--!
五环,
你比六环少一环。
终于有一天,
你会修到七环。
修到七环怎么办?
你比五环多两环。
看官,瞧这种字面浅显的道理,五比四多一,比六少一,七比五多二,还用别人教吗?谁不知道呢!但是,它所指,是赞美旧城区改造脱胎换骨的高速发展,就意味深长了。 艺术家他们以出色的表演艺术,作品简约,给人以美感。
如在这里,我们在论坛上看到江先生的宿松文艺,心情随笔,他的简约是不讲究过程,只追求结果,作为文学艺术,就成诟病。
我原不懂江先生说的被告互相矛盾,所谓何来。从逗号撇开看矛盾与陈述二者关联不上,而且,二者与结果,更是背道而驰。则这帖子的效果不是讨论案情,而是文学艺术交流,交流诙谐、搞笑。究其交流效果还是有的。帖子像“哥德巴赫猜想”那样,让人苦思不得其解,有如此的结果,是怎么样产生的呢?请让我顺着江先生帖子中点点滴滴,还原出来。
静和先生终于赢了,原告这有执行款为证。但被告不是赢在他的陈述上,他的陈述现有的法律文书证明了是虚假的,他赢在事物的真实情况上,而且事物的真实情况,却是由原告代理人补充完整的,原告代理人要把判决执行款交给法律,这是代理人服从法律程序。所以不直接交给被告的原因,是因为这一笔款项,多亏了原告代理人纠正了被告陈述,补充完整事物真相,几次下来才完成的,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这才赢了。所以代理人说:如果申请人向我要款,我会给她耳光。如果你们不收,我就收回此款;那时你们将我的当事人列为“失信人”名单,那显然有失公允·······。
案子审理过程从略。
代理人这里顺便告诉读者另一件事,报喜了:代理人已经将代理事由另行高院。等待重新审理。
得到读者的一片欢呼声“老江又赢了!”
只有路某不知,故作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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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5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HJANX 发表于 2020-1-24 17:23
老江,你说:从一审,二审,重审,再次二审判决的事实依据看,现有的法律文书足以证明:判决依据的事实, ...

路遥:
      显然,诉讼双方在庭审中的“陈述”,就是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的事实依据。由于双方的讼争焦点有三个,且判决完全采信了被告的陈述(举证),而这些“陈述”既与被告在离婚诉讼,一,二,三审的“陈述”相互矛盾,更被原告举证的无可置疑“陈述”所否定。
    显然,这不是再审申请书,山人没有必要就这些问题一一在帖子中呈现;所以,要释惑匹夫的刁问,你路遥自己去向法院或那个叫“静和”的被告求得。
   如此,你路遥肯定就哑口无言了;因为你已经拜倒在“静和”的石榴裙下;且深信承办法官的所谓公正;而根本原因,就是你屡屡被山人批驳而怀恨在心;虽然你吹毛求疵的惯技是乎给你捞回了一点面子;但明眼人是不会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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