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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炮手老江

“这不是脑子有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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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5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歌唱家蒋大为一首牡丹之歌,赞美牡丹精神,除了旋律好听,意义也非凡,这叫文学艺术。
相声演员岳云鹏,以牡丹之歌的旋律,唱一首五环之歌,则是在搞笑声中,赞美北京城的壮观和发展。这叫心情随笔。
我们先来享受一下五环之歌的歌词:
啊--!
五环,
你比四环多一环。
啊--!
五环,
你比六环少一环。
终于有一天,
你会修到七环。
修到七环怎么办?
你比五环多两环。
看官,瞧这种字面浅显的道理,五比四多一,比六少一,七比五多二,还用别人教吗?谁不知道呢!但是,它所指,是赞美旧城区改造脱胎换骨的高速发展,就意味深长了。 艺术家他们以出色的表演艺术,作品简约,给人以美感。
如在这里,我们在论坛上看到江先生的宿松文艺,心情随笔,他的简约是不讲究过程,只追求结果,作为文学艺术,就成诟病。
我原不懂江先生说的被告互相矛盾,所谓何来。从逗号撇开看矛盾与陈述二者关联不上,而且,二者与结果,更是背道而驰。则这帖子的效果不是讨论案情,而是文学艺术交流,交流诙谐、搞笑。究其交流效果还是有的。帖子像“哥德巴赫猜想”那样,让人苦思不得其解,有如此的结果,是怎么样产生的呢?请让我顺着江先生帖子中点点滴滴,还原出来。
静和先生终于赢了,原告这有执行款为证。但被告不是赢在他的陈述上,他的陈述现有的法律文书证明了是虚假的,他赢在事物的真实情况上,而且事物的真实情况,却是由原告代理人补充完整的,原告代理人要把判决执行款交给法律,这是代理人服从法律程序。所以不直接交给被告的原因,是因为这一笔款项,多亏了原告代理人纠正了被告陈述,补充完整事物真相,几次下来才完成的,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这才赢了。所以代理人说:如果申请人向我要款,我会给她耳光。如果你们不收,我就收回此款;那时你们将我的当事人列为“失信人”名单,那显然有失公允·······。
案子审理过程从略。
代理人这里顺便告诉读者另一件事,报喜了:代理人已经将代理事由另行高院。等待重新审理。
得到读者的一片欢呼声“老江又赢了!”
只有路某不知,故作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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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5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HJANX 发表于 2020-1-24 17:23
老江,你说:从一审,二审,重审,再次二审判决的事实依据看,现有的法律文书足以证明:判决依据的事实, ...

路遥:
      显然,诉讼双方在庭审中的“陈述”,就是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的事实依据。由于双方的讼争焦点有三个,且判决完全采信了被告的陈述(举证),而这些“陈述”既与被告在离婚诉讼,一,二,三审的“陈述”相互矛盾,更被原告举证的无可置疑“陈述”所否定。
    显然,这不是再审申请书,山人没有必要就这些问题一一在帖子中呈现;所以,要释惑匹夫的刁问,你路遥自己去向法院或那个叫“静和”的被告求得。
   如此,你路遥肯定就哑口无言了;因为你已经拜倒在“静和”的石榴裙下;且深信承办法官的所谓公正;而根本原因,就是你屡屡被山人批驳而怀恨在心;虽然你吹毛求疵的惯技是乎给你捞回了一点面子;但明眼人是不会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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