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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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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为进步而传承给后代的东西,谓之文化。
一个地方围绕政治、经济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谓之区域性文化。
以此,必有中国文化,必有具有中国特色的物质文化。
人类物质文化,其中必有中国的酒文化。即中国酒文化必是建立在物质文明的基础之上。
酒,在中国传承,视为至尊。酒,献给贤人,献给长辈,献给祖先,献给亲朋好友,以示隆重。
酒不是天,被崇拜比天有能,酒不是父母,被崇拜比父母有能。
“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 《史记.屈原列传》。伟人孙公讳逸仙,广东香山县人,曾有言:“穷则呼天,痛痒则呼其父母,人之常情也!”
什么事只能呼天,不能呼父母?什么事只能呼其父母,呼天无益?功能不能互换。也不能呼其一而兼得。
唯有酒,婚、丧、寿、喜,悲也用它,喜也用它,用它不为别事,以为欢呼隆重耳。
酒规,敬为至尊。以为规范;酒礼,敬为至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所以,为了区域人民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传承酒规酒礼,叫传承的酒文化。
如今炮手老江先生的酒文化,不是为了人类进步传承,也不是为了区域性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来传承酒文化。他的意思是说酗酒害事是酒文化,借酒发疯是酒文化,醉酒失德是酒文化。也不知这种蹊跷的东西也说成酒文化是怎么传承下来的。又是什么心态下还公布于众以为是中国物质文明之酒文化。基于此,确实需要复制给家乡网民们看看。
现复制如下:
路遥:
“酒文化”,其实就是“饮食文化”之一;而“文化”它并不等于“科学”,而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习惯中养成的一种爱好;而这种“爱好”,是在人们对其并没有从科学,健康,营养的角度去认识,理解而养成的一种癖好。
从“癖好”的“癖”字看:显然它是一种病态;而“癖好”这一文字含义,显然它代表一种错误爱好;犹如香烟,大麻,甚至海洛因,有些人对其有爱好一样。
对酒而言,可以说,没有任何一个营养师,医生对它有肯定的评价;而酒在现实中,人们因为“酒驾”,酒后失德,酒后激情犯罪,因长期饮酒给人们造成的疾病,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显然就是所谓“酒文化”带来的恶果。
对此,我想,没有任何一个辩手可以对之作出否定的辩解;
……。
在路某看来,江先生高见,不需乎辩手与他辩,只因他那高论难自圆其说。
如赌徒至死传承给他的后人的是赌具的巧用一样。
酒鬼至死传承给他后代的,是酒文化所抛弃的糟粕。
江先生所谓酒文化是病态,是爱好。
世上哪有爱好疾病的道理?
江先生硬说酒鬼传承的伤礼害徳的行为也是酒文化。他捧为至宝,如拾到一块人家唾弃的甘蔗渣,嚼了又嚼,嗯,心里美滋滋的,以为这就是甘蔗的全部!
江先生说的,酒文化是爱好。
其实是酒文化所抛弃的东西。
让他捧着抛弃的东西在那种“爱好”里自我陶醉吧,他心理扭曲与我等何干?不与之辩,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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