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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炮手老江

“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等同于“裁定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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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19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4-18 21:02
因为你路遥称:
  “连发帖人自己都掰扯不清”,所以,山人必须告诉你:
   “协议”原名是《离婚协 ...

猴:
   江智君做到没有做到,不由你说,也不由那个妇人说;更不由那个执行局丁毅说;当由权利承受人婚生子说;这是法律规定的。
    而婚生子对此曾经坦言:“我妈真是疯了”;这就说明了尔等所言,完全是胡说八道。
    关于“协议书”与“调解书”:
    显然,这两种文书的主体人都是民事当事人:
   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书;或经法官主持双方达成调解书。
   可见,二者没有本质区别。
  告诉你猴:
   就双方离婚诉讼,周玉峰法官作出的是调解书(包括双方协议离婚;对婚生子的扶助条款);而不是判决书。
   可见, 你猴说山人“糊弄大众”,“满口胡言”,看来,如此者,恰恰是你猴。
   如此看来,你猴为那个妇人效劳,已经到了色令智昏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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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4-19 12:47
猴:
   江智君做到没有做到,不由你说,也不由那个妇人说;更不由那个执行局丁毅说;当由权利承受人婚 ...

  猴:
   可以告诉你:
   在万茂林将二人婚前财产全部判给那个妇人后,甚至还要求江智君再付给其6万元;而这笔钱,还是江智君父母支付的。因为是终审,出于对程序的尊重,江父母才如此;但再审申请已经提交高院;高院答复今年6月分配具体承办法官······。
    而根据离婚协议,在江智君月工资仅1700元的情况下,两年共给与婚生子近3万元。这就是婚生子,即协议受益人并不认为其父没有履行协议之原因所在。
   而那个妇人在庭审中口口声声坚持要将29房产留给儿子,而在这两年中,其房租收入就有14万元;那个妇人仅给了婚生子7万多元;而今,其竟提起如此非分之诉。
    可见:其自私心态是何等卑劣;而那些道貌岸然者,与之配合,再次演绎这一闹剧;而你猴,不明事理,拜倒在那个妇人石榴裙下,满口雌黄,企图发难与山人。
    我想:待该案水落石出,尔等颜面何在。

点评

4双方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协议执行,炮手老江!你儿子连孩子的学费生活费都不付,还要经法院,你不觉得你的脸皮够厚!  发表于 2020-4-28 09:05
3张某房产留给孩子是传承,你儿子房产不留给孩子,留给谁?房产的收入又没说明都给孩子,母亲房子留给孩子,房租收入母亲支配,这不是合符情理之中!  发表于 2020-4-28 08:59
满口谎言的炮手老江:1法官判决江某君一套房子,张某一套房子。前面网页都有;2江某君工资1700,环卫工都2300,还有做工程收入仅木梓学校一个江某口中的小工程纯收入过万!监控利润高一个工价就300明显隐瞒收入  发表于 2020-4-28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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