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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与祭祀】
“敬”和“祭祀”虽然都包含“崇敬”的意味,但它们在性质、对象和表达方式上完全不同。
“敬”是一种普遍的社会伦理态度,表现为对他人的尊重、敬畏或敬佩,适用于现实生活中的长辈、师长、英雄、劳动者等。 “祭祀”则是一种特定的文化仪式,源于天地信仰与祖先崇拜,属于宗教或民俗范畴, * 对一个死者的敬,哪怕他是对头,拼着老命死在了你手里。那不屈不饶而死都值得敬。 那种不屈不饶是学习的榜样。 但是不值得祭祀。 相反的, 哪怕是他是血亲,饥荒为难,易子而食,伤天害理,死后不值得敬, 那伤天害理是为人所不齿。 但是值得祭祀。祭祀其血脉同根。 * 那平淡无奇的劳动人民,奉献一生,即便是死了,也值得敬, 有一种声音说“厚养薄葬”,“三天必须火化掉,这是规定”。 那平淡无奇的劳动人民死了。既没有得到厚养,致死也未得其所有。 这里声称人格平等,那高人一等的,三天没有火化掉,总不能说“违反了《规定》”, 那生未得其所有,死后三天必须火化掉,像处理垃圾一样,自叹不如者,还相信人格否? * 前文讲到守睢阳的张巡,死的壮烈,为此可敬,张巡杀吃睢阳3万百姓,犯十恶不赦之罪,不能宽恕,不值得祭祀。民间以疠鬼造型供奉,为的是用疠鬼控制瘟神。这里供奉二字,书中暗表,恰似利用工具箱里一工具。并非祭祀。放五伥,扮演得活灵活现的,是追赶,是驱邪,可见那不是祭祀。而是利用。 * 历史上,有过厚葬的。 《三国演义》 建安十三年冬十一月十五日,天气晴明,平风静浪。操令:“置酒设乐于大船之上,吾今夕欲会诸将。” “吾今年五十四岁矣,如得江南,窃有所喜。昔日乔公与吾至契,吾知其二女皆有国色。后不料为孙策、周瑜所娶。吾今新构铜雀台于漳水之上,如得江南,当娶二乔,置之台上,以娱暮年,吾愿足矣!” 言罢大笑。 唐人杜牧之有诗曰:“折戟沉沙铁未消,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曹操54岁想着江东二乔,意在必得,兴师动众。领83万人马,大下江南。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冬十一月十五日,作诗,歌罢,众人和之,独扬州刺史刘馥直言不讳。曹操一槊将刺死,然后以三公之礼厚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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