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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阳光雨水

关于复兴中小学生因病死亡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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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0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学校隐瞒了上午学生的病情,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就这么简单,那些人就不要在这里颠倒黑白,搬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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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0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学生上午就有病情,家长还让学生来上课,那家长不是对自己的孩子不负责任吗?再则,现在老师没那么傻,孩子不舒服,肯定会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家长的,还要等到下午,真不是常人思维,用心想想,公道自在人心,不要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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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0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搞得你就是死者老师似的,孩子是早上6点半到学校的,请注意是早上去学校,而发生的是上午,你有点时间观念吗?真是可笑,到底是谁在越抹越黑,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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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0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搞得你就是学校老师似的我记得没错的话孩子早上六七点就要到校,请注意是早上,而发生时间是上午,你有点时间观念吗?别说了,把自己越抹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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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0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乌鸦一般黑 发表于 2016-6-9 13:16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学校发这个帖子,下面的回复有多少是该校老师或某些企图推脱责任之人,帖子中为什么悲剧 ...

作为宿松人,我们对闹学校、闹医院、堵公路等恶行都深恶痛绝,因为这侵害了公众利益,搞坏了社会风气。纵观近几年我县的这些闹事者,不管有理也好无理也罢,没有一个愿意走司法途径,但结果却都达到了目的,而且往往是闹得越凶的人,得到的钱也越多,不能不令人深思,政府之软弱可见一斑。据了解,复兴镇中心小学的突发事件,复兴镇政府和学校都旗帜鲜明,那就是鼓励死者家属走法律程序起诉维权,但家属置之不理,一心想通过非法的极端手段给政府施压,以求得利益的最大化。孩子因先天性脑血管疾病不幸离世,本来是一件让人同情的事,结果却激起民愤,令人厌恶,也令人痛心。如果家属多次冲击校园、扰乱教学秩序、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暴力行为属实,且证据充分的话,公安机关就应该有所作为,也必须有所行动,对校闹的幕后操纵者和为首分子依法严惩,坚决打击。孩子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家属违法的借口和挡箭牌,更不能以什么这是群体事件,不能打击一方支持一方为托词,为自己的失职行为进行苍白无力的辩护。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强力部门和专政机关,其首要职责就是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不管是群体性事件还是什么其他事件,该打击的就要打击,该保护的就必须保护。试问,如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敢保护,违法行为不敢打击,老百晓还有什么安全感可言?还谈什么中国梦?国家还养公安干警干什么?公安机关当然不能乱说、不能乱动、也不能越底线,但这决不意味着可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一言以蔽之,无论是公安、政府、学校,还是死者家属,都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我们期待复兴中小的这次校闹事件,能成为扭转宿松社会风气和建设法治宿松的一个契机。广大网民可以拭目以待,理性地静观事态的发展!

点评

校方将责任推卸了,他作为校长的责任就轻了还可以在教育界吹牛B“这麽大的事我都摆平了,还有什么事做不成呢?”这只会让他更为所欲为!我提醒复兴中心小学的家长们要注意了!  发表于 2016-6-14 10:04
为什么会出现“校闹”这个词呢?为什么3、4、5号没有“校闹"这就是取决于学校处理问题的态度上!那肯定是校方从一开始就在推卸责任,这明显就是校长要保“帽子”!安全责任事故本身就大还何况是死了人!  发表于 2016-6-14 09:56
“还要被保安拦住难其家长又返回要请假条”这是真的吗?  发表于 2016-6-13 21:41
学校可以发一些“校闹”的图片或录像证据上来让大家看看行吗?  发表于 2016-6-11 22:23
学校如果主动积极作为,那家长为什么要去学校呢?!学校如果怕影响其他学生完全可以把谈判地点改在校外,只怕是学校设的圈套,你家属进入校门就说你影响其他学生及学校秩序给家属施压、扣“校闹”的帽子!  发表于 2016-6-1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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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0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走法律程序讲究证据,家属没有证据怎么去维权,正因为人证物证都被销毁或被控制,所以校方才敢如此大胆让家属走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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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0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表面打着伸张正义的幌子,背地里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是非黑白并不是几个跳梁小丑就可以颠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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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0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出来了,现在的矛盾是:学校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家属方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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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0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理何在 发表于 2016-6-10 15:27
请问当时家属都是过分悲伤,谁会想到去搜集证据。肯定是有同班同学说过此事,后来为啥小孩都吓得不敢说了, ...

恐怕公理何在也知学校无责,请面对金钱与道德的选择时,要三思。父母是孩子的榜样,你想让你的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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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0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理何在 发表于 2016-6-10 20:26
走法律程序讲究证据,家属没有证据怎么去维权,正因为人证物证都被销毁或被控制,所以校方才敢如此大胆让家 ...

既然家属没有任何证据,也就是说你们所说的话不可信是吧。

点评

家属没证据,那么学校能否把你无责的证据公布出来呢?比如录像等。  发表于 2016-6-11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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