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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3966631023

请求:县公安、妇联为我妈妈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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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7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上草 发表于 2016-6-27 22:56
邓燕:你好!如果你说的你父亲确实对你弟弟读书没有出一分钱甚至把你妈妈打成这样,肯定你父亲是违背道德伦 ...

看你的评论能看的出来你也是比较理性的,一个事情的发生必然是有原因的,我作为一个知情人,我觉得打得好,该打,当然了,打人是不对的,要是每个人都能这么理智的去对待任何事情的话,那真是太美好了,自古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一个男人常年在外面打工赚钱养家,在家的女人要知道自重,教育好儿女,照顾好一个八九十岁的行动不方便的婆婆,然而事实的真相呢?邓燕二十多岁了,在这二十多年里,朱女士从来就没有尽过一天的孝,乌鸦都知道反哺,你朱女士怎么就不知道赡养老人呢?难道你连畜生都不如吗?也对,和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说这些是有点侮辱了畜生,男人出门打工,你就能在找个情夫?当你找情夫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你拿什么来教育你的子女的,难道是拿你的行动吗?每个人都是有底线的,既然没办法继续过日子的情况下,那就只能离婚了,我们再说说这次打架事情吧,为什么会打架呢?年迈的婆婆一直住在老房子里面,最近宿松雨水比较多,担心老房子会坍塌,就想让老婆婆去新房子里住段时间,难道不应该吗?难道新房子老人家就不能住吗?每个人都可以结合事实然后换位思考一下,我思考了,但是我觉得打的太轻了,这样的人,我觉得老天都会收了她的,我们再来说说邓燕,你能发表这个帖子,你自己摸摸你的良心,没有给过你们钱吗?每个月的生活费没有按时给吗?说你是狼,你没有狼的野性,说你是狗,你没有狗的忠诚,说你是畜生,畜生都不愿意,因为你不配!你自己好好想想你自己的所作所为,最后,我只想说,每个人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来看清事实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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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严惩,请求公安部门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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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种不孝之女,也是做父亲的一种悲哀,不分亲红皂白的就这样说自己的父亲,再怎么维护母亲也不是作为一个女儿该这样的做法,你不劝和你的父母也就算了,还这样挑事,等到自己想通的那一天干脆自己去跳楼死了算了,这种人都不配做人任何人的女儿,还好意思发这种贴,自己母亲这一辈子做出了多少该天遭雷劈的事她这个做女儿的是最清楚不过了,一个家庭有两个这种女人也真是邓氏家的悲剧,我要是她父亲可能当场就把这个女儿给掐死算了,自己娘三个一起打父亲,弟弟还小就不说了,这个贱女都二十岁了都不懂得劝和父母还一起打真的好去死了,我想在隘口乡随便一个人去打听都知道他们家的情况是谁对谁错,方圆八千里都没有一个男孩子敢娶这个贱女做老婆的因为他们都知道有其母必有其女的,都退了好几婚了吧!贱女真不知道该把自己脸放在哪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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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网友的各种说法,我觉得这一家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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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清河村人邓某某,大家不能只看到发帖者邓燕的一面之词,她们家的情况我们村里人是有目共睹的,这次打架的事情是因为近来连雨,发生老房子坍塌事件太多,村里乡里多次三令五申要求邓结群夫妇要把85岁的老母亲接到楼房里住,妻子朱金水不同意,两人协商不好所导致的。她家五口人,除近两年妻子(也就是所谓的受害人朱金水)在县城做点服装工作外,近十五年一直是丈夫邓结群一个人工作来养家。邓燕在贴中说弟弟出生十四年来邓结群一直没有给过扶养费,我想问一下你们长这么大的生活费、学杂费等等是别人资助的吗?而且你们的消费还不是一般人家能负担得起的高消费,你初中考高中也是花钱买的吧!在合肥读新华电脑学院一年就6-7万块钱的花费和你弟弟在广东读贵族学校等等这些消费是你妈妈坐茶馆打麻将能负担得起的吗孩子?做人要知道感恩,为人子女更应该想尽办法来让家庭和睦,而不是从中作梗,这是为人子女所不能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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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公安、妇联、乡村调解组织作出调查处理,来一个公开回复,以正视听。该谴责的谴责,该处理的处理。
像这样各说各理,容易混淆是非,掩盖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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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老炮 发表于 2016-6-27 22:04
我也是比较支持你的这个办法,最好能把事情的全部真相全部还原,第一,朱女士偷人,第二,不赡养八十多 ...

你的意思就是打死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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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好了,看样子所有隐私都要挖出来。无论双方对错,致人伤害已涉嫌犯罪,公安应该介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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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侠 发表于 2016-6-28 10:25
你的意思就是打死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媳妇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孝敬公婆!以任何借口拒绝照顾老人都是绝对的过错!但不管女方有多大的过错,打人是绝对无理违法的行为!更不利于家庭矛盾的解决!依据刑法够上轻伤伤人者是要判处三年以下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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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8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宿松动态 发表于 2016-6-28 07:44
我是清河村人邓某某,大家不能只看到发帖者邓燕的一面之词,她们家的情况我们村里人是有目共睹的,这次打架 ...

我没说他没养我,你要是不认识字就回学校学习学习,不管你是谁,总之你会有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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