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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秋水伊人

二郎镇界岭村发生一起恶性毁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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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1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村里的公章怎么可能偷着盖,拿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估计是因为个人纠纷 然后公开去诽谤,,,,可信度不高,

点评

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既然公章不是偷着盖的,为何没有村干部的签字?难道村干部某些人人和那人是一伙的?  发表于 2016-9-20 16:21
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既然公章不是偷着盖的,为何没有村干部的签字?难道村干部某些人人和那人是一伙的?  发表于 2016-9-20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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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1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晓得楼主是锁锅想的过,自己不晓得真实情况就么乱扯,都是乡下人,要村里人不同意谁敢去做,跑到这里黑吊叉,自己闲村里钱吗滴少跑来这中伤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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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1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事情有图证明,砍伐树木要砍伐手续,香樟树是国家保护树木,法律上仍需砍伐???该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请问合同上谁是负责任人???村里在合同上不签子只盖章这是为什么???政府工程谁都支持,但不要借工程为由将竹林里香樟树非法买卖,简直藐视法律,把法律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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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1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名宿松人的我来说。在没有证实事情的真伪的情况下,希望大家不要轻易去评判与指责。还有作为楼主来说轻易诽谤他人名誉,且公布他人姓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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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1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应该不是事实吧,求关注也不用这样诽谤他人吧,是自己的利益没有得到满足,还是你和别人有仇,政府公章是随便乱盖的吗?还偷取,你偷一个给我看看,任何事都要有根有据,恶意中伤他人,诽谤他人也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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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1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应该不是事实吧,求关注也不用这样诽谤他人吧,是自己的利益没有得到满足,还是你和别人有仇,政府公章是随便乱盖的吗?还偷取,你偷一个给我看看,任何事都要有根有据,恶意中伤他人,诽谤他人也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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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1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谁给村里权利去卖书的,请把砍伐手续拿出来吧,合同上41颗香樟树在法律上是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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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1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应该不是事实吧,求关注也不用这样诽谤他人吧,是自己的利益没有得到满足,还是你和别人有仇,政府公章是随便乱盖的吗?还偷取,你偷一个给我看看,任何事都要有根有据,恶意中伤他人,诽谤他人也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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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1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奋斗青年 发表于 2016-9-11 21:35
楼主说的应该不是事实吧,求关注也不用这样诽谤他人吧,是自己的利益没有得到满足,还是你和别人有仇,政府 ...

盖单位章要负责人签字签意见???说到利益上41颗树5万元,觉得可能吗?这中间是否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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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岸国际人 发表于 2016-9-11 21:41
盖单位章要负责人签字签意见???说到利益上41颗树5万元,觉得可能吗?这中间是否有鬼?

如果把五万元钱给你,应该就不会这样炒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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