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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處吻給了煙

宿松五里车祸 、死者哥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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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相呢  消息呢?   公安你们的报道呢?  就这么结束了?    也没人关注了.....呵呵 !  懂呵呵的意思吗?  百度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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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8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酒后驾车致人死亡,肇事者应对事故负全责,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我国《刑法》第133条有明确规定!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也有明确规定。我个人认为,对于醉酒驾驶的肇事者致人死亡,法律应与严惩!就因你的醉酒驾驶,致使三人死亡,更可恨的是一尸两命,他们做错了什么?那个未出世的孩子又做错什么!社会就是因为有像你这样,没有丝毫安全驾驶意识的人,令多少无辜家庭天人两隔!!!!!?王八蛋!你醉酒就不要开车上街!你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么 ?!你驾照是怎么考过来的!!而对于现在的政府和公安机关,简直是吃人饭不做人事!国家需要你做什么 ?简直侮辱了这个圣神的工作!

对于受害人家属,请你一家节哀!我相信,法律会给你一个解释!社会会还你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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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解决了没有 真够家属揪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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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cp15858580368 发表于 2012-3-18 21:43
酒后驾车致人死亡,肇事者应对事故负全责,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我国《刑法》第133条有明确规定!按《最 ...

不是交通肇事罪  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 要判无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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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内幕。肇事者的关系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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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3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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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怜。真的很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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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眼泪掉了下来。安慰的话就不说了。期待早日有结果。死者早日入土为安。去属于他们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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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7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想知道最后处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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