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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别山

河塌土地纠纷引发, 这个,可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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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说,最高法院下发了45条宽严相济的意见,但对于重罪依法轻判、轻罪有从严情节时依法从重,非常难把握。“不少执法人员只强调依法办事,对化解矛盾的意义认识不足。”
他举了一个典型案例:辽宁的一个父亲,为让孩子考上大学,买了一辆自行车,但还没送到孩子手里就丢了。因担心无法兑现承诺,他就偷了一辆,很快被抓。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不但没有立案拘留,还凑钱给他买了一辆新自行车,最后只作出简单的行政处罚。“因为没有主观恶性,只是特定情况下偶尔犯了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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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刘王徐等人看了这段话以后,能够有一点点收获  发表于 2012-10-27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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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7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缘如水 发表于 2012-10-26 17:06
都是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俗话说得好,和气生财。希望有关政府能做到公平公正,受到威胁应求助法律支 ...

您所说的,何尝不对? 我们是这么说的,调解的领导也是这么说的,可是,拥有执法抓人权力的那些"官老爷"可不这么想,他们:
...在纠纷之初,不认真调查,不公正调解,不到本村事发现场去听取群众意见,群众的签字他们又不理会,对吴家有利的事实四和事实五谎称不知情。对已经知情的事实一和事实二,又宣称他们权责有限,管不了,没有手段对王家采取行动,而对王家有利的事实三,他们就全部看到了,一万多的药费号称两万多,没有鉴定也说已经鉴定了,还宣称是粉碎性骨折,是轻伤,然后又错误运用轻伤全赔理论,要全部药费,要营养费,要误工费。这个时候,对付吴家的人,他们又有手段了,把人扣下来,打电话,威胁不交钱就送到局里去,然后,轻易放弃对王家的说服工作,轻易宣布调解不成,称他们没有能力完成调解,称王家很不好说话,说他们做了很多调解工作,但是做不好。在吴王两家各执一词时,他们就放弃吴的说法,采信王家的说法。在手续不齐、程序不正确的情况下,就大胆违规立案,立案了又违规办理网上追逃,“果断”采用刑事手段对付一个六十岁的平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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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别山 发表于 2012-10-26 23:02
三尺巷是个什么东西?地名还是网站/板块名称?请指教!

对不起,讲错了,是6尺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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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尺巷在哪里?抱歉,我还是没有明白过来。  发表于 2012-10-27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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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07: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别山 发表于 2012-10-26 22:55
简单地说就是:河塌有块土地经过开大会通过,同意划给村民吴某家盖房子,村民王李强违约肇事,引发纠纷。公 ...

王某妻这次被抓是因她大儿子欠毛岭信用社连本带利十几万元且拒不还钱(信用社起诉,法院己判决)。王某妻已被放出,不知是否是法院关系已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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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0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别山 发表于 2012-10-26 22:55
简单地说就是:河塌有块土地经过开大会通过,同意划给村民吴某家盖房子,村民王李强违约肇事,引发纠纷。公 ...

王某妻这次被抓是因她大儿子欠毛岭信用社连本带利十几万元且拒不还钱(信用社起诉,法院己判决)。王某妻已被放出,不知是否是法院关系已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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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7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德子 发表于 2012-10-25 21:13
王家确实是黄畈村一霸。他大儿子前好几年向毛岭信用社借了几万元,到现在连本利欠十几万元,王家公开叫嚣 ...

不还钱的事建议在另外的主题讨论,土地纠纷属于关注重点,热点,搂主消息灵通,可问问派-出-所是否看到群众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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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把资料邮寄给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让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点评一下.我认为是无罪的,但民事上可能要承担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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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lucky2012 发表于 2012-10-27 08:41
建议把资料邮寄给中央电视台栏目,让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点评一下.我认为是无罪的,但民事上 ...

典型司法不公,我也认为处理不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
对于因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犯罪动机不属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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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看了楼主的帖子,很是震惊,不知是否有进展?一帮网络写手、热心律师及新闻记者聚集起来,希望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您适当的帮助,如果需要,请联系作者,前提是,您必须保证实事求是,并为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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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事纷争一角墙,
让他三尺又何妨;
长城万里今犹在,
不见当年秦始皇。
这个古老的劝说故事我想大家都很清楚了,不过既然事情已经出了还是要协商解决,我们家那边也有类似的案子出现,处理不好会成为两家人的深仇大恨,到时候何谈和谐,邻里都不能和谐社会如何和谐?冤冤相报何时了?所以此时的部门政要及执法官员等应本着和平共处的原则,让双方有个可以接受的方案来协调,这样当事人双方会感激你的,这些都是些纠纷而不是那种十恶不赦的人所作所为,我认为教育为主,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加深任何一方的情绪和仇恨是相关领导应该做的,这是我们大家希望得到的结果。我们等待好消息!

点评

有些事情之所以常常被提起,恰恰是因为它们本身确实容易出问题,比如诚信,比如钱财如粪土,恰恰是因为很多人不讲诚信,很多人爱钱财。六尺巷的故事也如此吧? 不过楼主的题目是百姓点灯,我判断问题的关键很可能不   发表于 2012-10-28 19:06
据《桐城县志》记载,清代(康熙年间)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张英的老家人与邻居吴家在宅基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两家大院的宅地都是祖上的产业,时间久远了,本来 六尺巷牌坊就是一笔糊涂账。想占便宜的人是不怕算   发表于 2012-10-28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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