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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阳光雨水

关于复兴中小学生因病死亡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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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能有事无事把所谓责任的棒子都打在学校和老师的头上,这样只能助长社会不良风气的蔓延,对孩子的成长起负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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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授课教师到殡仪馆陪伴尸体”这有点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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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时无声 发表于 2016-6-9 09:09
双方还是回到理性的方式来解决,不要怪这怪那,不要把责任推给别家

你说怎样解决?校方无责追责、公安部门形同虚设任由家属滋事,最后让所有的老师受到攻击,所有学生受到伤害!今天的局面、歪曲的社会风气是怎样形成的?难道不该还社会和百姓一个公道和正气么?对于孩子的失去谁都难过,但每一个人都应疼定思痛!让逝者安息!还我们孩子一个正常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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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相当的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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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704905384 发表于 2016-6-9 09:16
现在不能有事无事把所谓责任的棒子都打在学校和老师的头上,这样只能助长社会不良风气的蔓延,对孩子的成长 ...

是呀,谁还敢做老师。我看复兴中小的少年宫也不要再办了,办得再好老百姓不一定领情,学校和老师承担的风险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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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子也懂 发表于 2016-6-9 09:24
“要求授课教师到殡仪馆陪伴尸体”这有点过分!

如果真是这样,也太寒了老师的心,悲哀,真的失去理智!还让不让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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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36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第63条规定:“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15年8月29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列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也就是说,从“教学”二字的表述即可明白,“校闹”也跟“医闹”一样,从2015年11月1日起入刑。

2012年,中央综治办、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和中国保监会五部委在江西省景德镇市召开全国医患纠纷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明确“三个坚决不赔”:一是不查明原因、不分清责任坚决不赔;二是对“以闹取利”的坚决不赔;三是未经合法机构和组织调解、裁决的坚决不赔。

“校闹”和“医闹”问题十分相似,以上三条原则适用医患纠纷,同样也适用校园人身伤害事故后的家校纠纷。

文章来源:《人民教育》2016年第2期杂志

点评

目前,法律只规定了“医闹”还没有“校闹”之说!作为老师不要强词夺理!  发表于 2016-6-11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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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逝者安息,生者节哀!
希望家属依法、理性!
冲击学校、冲击课堂、限制教师人身自由、殴打学校领导、辱骂侮辱学校教师、迫使复兴中小全校停课,这些,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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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据知情者透露,该学生死亡后,双方进行协商。由于教育局相关人员中途离开,学校方面不能做主,第一次协商无果而终,而激化了矛盾的升级。
      第二次协商,双方达成补偿10万元的协议,确定第二天上午兑付,本以为此事可以了结。谁知教育局主要领导不同意赔偿,于是此事再次黄了。

      于是,死亡学生家长就又多次去学校讨说法,最终,教育局又同意了此前得协议,以为这次肯定功德圆满……
      谁知,孩子的家长这方又反悔了,要求参照凉亭中学溺水学生的28万元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为此,久拖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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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闹学校、扰医院、堵公路、围政府,已成宿松特色和宿松潜规则。在慧德事件、城关中学事件及凉亭中学等事件中,由于公安失职和政府的软弱,给社会造成一闹就赔钱的示范效应,助长了歪风邪气的滋生和蔓延,进一步搞坏了社会风气。教师斯文扫地,学校尊严全无,宿松到底是怎么了???在复兴中小的这起突发事件中,学生因脑出血不幸死亡,本是一件令人同情的事,家属悲痛,教师惋惜。死者家属自认为学校有责并要求追责,其心情也可以理解。地方政府和学校积极支持死者家属通过要求上级行政机关认定学校责任,或通过正当的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死者家属执迷不悟,不听劝告,企图通过“校闹”这一不法行为给政府和学校施压,达到要钱的目的,显然是受到我县前几起校闹的启发和鼓励。如今,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学校被迫放假,近千个家庭深受其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广大家长气愤,全体教师心寒。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在不法分子两次聚众冲击校园,扰乱公共秩序,辱骂殴打学校老师和领导,并在学校非法限制教师人身自由的过程中,公安干警只作壁上观,不打击、不执法、不作为,仅仅是拿着摄像机摄像,这正常吗?看来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指示,在我们大宿松却是“春风不度玉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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