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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胖墩上

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上合界高速拦路抢劫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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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30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真理的人 发表于 2012-6-30 15:52
我是一位说真理的人,说句真心话,楼主您所反映的事项可能是真的吗?通过其他网友得知,你并非案件当事人, ...

我是不是当事人呢?为什么这样说,来宿松的人是我,送礼的也是我,托人的还是我。你们打听一下,我与山东是省金振烟花经销有限公司都合作十多年了。日本鬼子坏事干尽,还是为了建设大东亚共荣圈呢?!我们的货退还是不退?来宿松被你们吓了,现在豁出去了,不退我会上访到底。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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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名律师,目前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本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略知其一,今天与大家交流下,仅供大家参考,不到之处,请批评指正。
    烟花爆竹是一种特殊商品,国家对烟花爆竹实行特殊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国务院出台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专门设立章节进行了规范,目的就是为了实时掌握烟花爆竹的流向,防止无序、私自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积极预防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必须经运达地公安机关许可,持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一次性有效),方可运输;对承运人(包括驾驶员和押运员)、承运车辆、承运单位均有特殊的要求(详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        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取得交通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驾驶(或押运)从业资格证》。
2、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取得交通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且车辆的经营范围是:危险货物运输;运输危险品时必须悬挂  “易燃易爆警示标志”。
3、        承运单位(即运输公司)必须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具有 “危险货物运输” 这一项,不能仅仅是 “普通货物运输”,也就是说运输公司必须具备运输危险货物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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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funk::f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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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XX蜜 发表于 2012-6-30 03:09
我相信樓主所說與事實無多大差異,宿松公安從上到下都很黑,否則也不會出現孚玉所亂“保護費”、宿松公安母 ...

次水很深,切记小心查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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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天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 2012-6-30 23:01
我是一名律师,目前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本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略知其一,今天与大家 ...

还有这么多规定呀,我们以前都只知道点皮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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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天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 2012-6-30 23:01
我是一名律师,目前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本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略知其一,今天与大家 ...

很有哲理!律师就是与我们普通人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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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心飞翔 发表于 2012-6-30 23:17


律师本是法律的维护者,正义的伸张者,你们助荮为业。老百姓办个事都讲良心,自己有子孙后代。你们不怕遭报应吗?本文开头就讲了治安大队是变相抢劫,你们说烟花鞭炮是危险物品,你们劫下来以后就不怕爆炸了。你们拿了张三的东西不开票,又卖给了李四,钱也没给张三。这不叫抢劫。你读的哪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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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说烟花鞭炮是易爆物品,你们劫了货就不怕在宿松爆炸。你们把它变卖了就不会爆炸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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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高速上被查的车辆有:
江西龙池鞭炮厂,
浏阳红日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浏阳德盛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浏阳海胜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等等~~~~~~~~~
近十辆车的鞭炮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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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别在这制造噪音了,有理就赶紧上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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