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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胖墩上

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上合界高速拦路抢劫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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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XX蜜 发表于 2012-6-30 03:09
我相信樓主所說與事實無多大差異,宿松公安從上到下都很黑,否則也不會出現孚玉所亂“保護費”、宿松公安母 ...

伟大的潘传六局长真给宿松人争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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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胖墩上 发表于 2012-7-4 18:45
这车货宿松县公安局必须给湖南厂方及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如: 货现在在哪里? 怎么处理等等.....(处理货物要 ...

楼主,你托人送5100元礼是喂狗了,
你所托的中间人,也肯定是只黑心狗,
9万元的货估计要不回,大概早就卖掉了。

你们厂联合其它几家受害厂家,
找你们湖南媒体或安徽媒体,找北京媒体,
再不济找网络媒体,采访宿松公安局长潘传六,

宿松治安大队和潘传六这次肯定是“立了大功”,
从湖南浏阳到宿松,沿途那么多市县公安都是“废物”,
唯独只有宿松公安敢冲到高速上去拦车扣货,
应该拿此战报去“邀功请赏”!

一个村里的小厂,损失9万元货,基本上逼近破产了,
个别帮宿松公安狡辩的网友,有的是真傻逼,有的是假傻逼(公安内部人冒充网友),
北京从湖南浏阳运过去的烟花爆竹,不都是危险品吗?
如果是正当执法,为什么一个书面答复和扣货收据都不给厂家?!
按照国家法律,收受财物超过5000元,已经犯了受贿罪!
楼主可拿购物凭证去上级部门实名举报!

360截图2012070506334418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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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治安大队 发表于 2012-6-29 09:03
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系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当事人如果对案件处理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流氓恶棍一般也这么说,“老子抢你东西,还给你写收条,那还叫抢吗?有种你去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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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昨天,俺找了有关规矩。不知道你仔细看了没有?昨晚俺有空仔细看了一下,现提出几个问题,希望你能明确告诉网友。是非啊,曲直啊,自然会明。
1、你的委托运输的车辆有运输资质吗?
2、有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吗?
3、许可证上的记录与货单相同吗?
4、生产要许可,运输要合法合规,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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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是居士,既不悲观,也不乐观。悲观,俺就出家为僧了;乐观,俺就不做居士了。俺是现实的。
楼主,众网友,你可知道网络是谁监管?是公安。
若公安真那么可怕,你的贴子能上吗?网友能如此跟贴吗?
宿松真黑的话,能有曝光曝料这个板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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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巾了生产合规的东东,运输所要的东东是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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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孤山居士 发表于 2012-7-5 08:57
楼主,昨天,俺找了有关规矩。不知道你仔细看了没有?昨晚俺有空仔细看了一下,现提出几个问题,希望你能明 ...

楼上的,人家第一个帖子里就清楚说明了:
“被宿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开警车上高速拦截。命令他从宿松匝道口下道,并扣押危险运输证和司机。”

你应该加一个问题,问宿松公安治安大队,
如果是正当执法,扣了那么一大车9万多元的货,
为什么连一个盖章的处理答复和货物扣留、没收收据都不出具?

你还应该再问一个问题,
事主说他送了几千元的礼,并被一位警察拿到自家开的烟酒店去,
此事是真的,还是诬陷?

另外,代我问一个问题,
叶小青究竟是何方神圣?啥“好事”都脱不了他!
竟然公安局都不敢公布对他上次打人的处理结果?
还是压根就没有处理?
如果没有处理,公安局当时发的通告说将会对外公布处理结果,岂不是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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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拜托再看看楼主贴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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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希望你能静下心来看看,国家的烟花炮竹管理条例,上面说了怎样生产管理,怎样运输管理。生产的东东能代替运输管理的东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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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张的东东,只说明他生产合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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