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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正气浩然

请严肃查处安监局违法坑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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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政府授权的黑心商人,利益链条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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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成人用品 发表于 2016-1-21 08:18
即使你是“黑户”,没有公安的参与,他们无权没收查封你的财产!

谢谢这位网友参与评帖更敬佩深明大义,精通法理的公平公正评议!迟复见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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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美吧 发表于 2016-1-21 08:22
书记信箱反映,引起社会关注,烟花炮竹的管理确实很重要,但是造假商标运输销售容易引起事故,伤天害理。

非常感谢这位网友高度关注宿松社会的黑暗乱象!并怒斥有关政府部门利用自身合法执法的外衣,视人民的生命财产为儿戏,公然实施制假造假、伤天害理的犯罪行为,是令人发指,此为人民所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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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事实证据面前,政府某些部门的行为真是人神共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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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周耘耕先生说的很有道理,先生可以按照他说的做,法律是公正的,会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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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烟花炮竹的生产与销售是县委县政府一直重视的一件大事,县安监局是具体实施的职能部门,希望安监局将此贴反映的问题对广大网民做一说明,以释我们心中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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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纵观此贴,宿松县安监局因安全隐患为由,查封并暂扣众经营商户所谓‘无证经营,无统一标识的黑货’问题。由此引发的被扣经营户不满,从而激情发帖。有几点值得澄清:
1.发帖人称一群自称宿松安监局的一行人员,请问一行人中有无人先行亮明身份并主动向经营户出示有关执法证件?
2.何为‘钓鱼执法’首先要弄明白。是否存在执法人员事先提供所要查封的‘黑货’,然后再勾结执法部门以打击报复,行政处罚等手段,来对商户恶意处罚行为?
3.宿松县安监局对被查出经营户以‘未许经营’和‘产品无标识’为由,是否有事实依据?对被查经营户是否明确指出,并留下相关依法证据。
4.从宿松安监局开出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执法文书’来看,是暂扣凭证,并列出详细清单,处理时间。被暂扣人也签字认可。请问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像被执行经营户有无采取恐吓,暴力等极端行为,在场有无人证,或相关视频录影证据?
5.宿松县安监局有无独立行政执法资格?执法中是否应联合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国家有明文规定,一经复议考证便知晓。无须信口质疑。
6,帖中经营户提出的质疑意见,协议是否合法认可有效,标识不统一被视为‘黑货’,是否有相关文件之规定?
7,国家加大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合法经营,无可非议,利国利民!但如果行政执法部门借国家安监政策,巧立名目,违法行政,甚至暴力执法,就违背了国家政策的初衷。只要有合法可靠的证据可以依法申告之!
      孰是孰非?只需依法主张,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通过诉讼的合法渠道来有效解决。就一目了然。
     论坛发帖只能引起热议和围观,不明真相的人相关的言论也只能是空口白话,各说各有,理毫无实质意义!对事件的妥善处理无任何帮助。网友‘周耘耕’意见着实可取,走行政或司法程序是解决此问题的最好途径,建议采纳之。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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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锦绣河山版主临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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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些花开网友临帖关注!迟复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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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网友临帖关注!迟复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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