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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浪花魂

请民政局挽救弱势群体被“政策”坑杀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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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醒民 发表于 2016-9-20 11:29
楼主此贴所关注的宿松孤寡老人,弱势群体民生,让人揪心!民政局虽有客观回复,但帖子中既已经反映事实,就 ...

为先生关注民生的情怀所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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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遥何日回家 发表于 2016-9-20 00:20
我们常常遇到跟人家正在说道理的场合,出现一种狡辩,最后很滑稽的对答是“不讲了什么是什么吗?”可谓一 ...

我对你下面这句话的理解有不同见解:
   同理,“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这句话,是说:因为工伤残疾的有两样同时存在的情况,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哪两样同时存在呢?因工伤致残疾的人,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又得到特困人员供养保障。
   我的理解是:工伤残疾的有两样同时存在的情况。1、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2未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第一种情况就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避免同时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又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正好避免你说“因工伤致残疾的人,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又得到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这种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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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一天 发表于 2016-9-21 16:37
我对你下面这句话的理解有不同见解:
   同理,“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 ...

看错几个字了,你说的同时存在我不能排除,但这个和作为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否决条件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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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壁十年 发表于 2016-9-19 07:40
有理有据,请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谢谢网友临帖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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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唤正义 发表于 2016-9-20 15:12
稍懂一点逻辑学或法理常者就不难看出, 这是一纸荒唐、心怀鬼胎、破绽百出、毫无诚意的欺骗回复! ...

非常感谢呼唤正义网友就有关部门对弱势群体的残酷暴行的义正辞严的痛斥!和维权建议!请放心,我们会依法维权!直到讨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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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出了大家的心声,也是社会的一种现实现象,好多老人急待救助,希望有关领导拿出一点事实,不要说空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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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1609908141 发表于 2016-9-21 19:22
楼主说出了大家的心声,也是社会的一种现实现象,好多老人急待救助,希望有关领导拿出一点事实,不要说空洞 ...

谢谢网友临帖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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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五保户除了每月得到最基本生活费外,其他任何救助优惠政策一概不能享受!这是上面的规定,我是政策执行者只能执行,不服你就找上面去”!冷冰冰的官话的背后,是政治和民生的矛盾,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冷酷和蔑视。一项关乎国计民生的政策的制定,少不了社会实践的检验,如此的“这是上面的规定,我是政策执行者只能执行,不服你就找上面去”,彰显着执行者对法律的无知和权力的霸道,还有弱势群体对活着的辛酸和无辜的无奈..........。望我们的大老爷们,实事求是的把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心全意的做好“人民的公仆”,切切实实的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诺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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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一天 发表于 2016-9-21 16:37
我对你下面这句话的理解有不同见解:
   同理,“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 ...

谢谢先生回复!法规规定了解释权属。我们公民只有理解权,理解是允许的。只不要跑题,跑得不靠谱,跑得偷换概念,跑得张冠李戴,跑得伤害权利人利益。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原是宿松民政发言人wubo111000在第26#楼引用《安徽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第五条中间的一句话。他接此话续上【我县在评定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中执行省文件规定。】,来回答浪花魂先生提出的【提出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保障标准问题】里的为——什么不给护理补贴。
我认为
宿松民政发言人的这段回复,偷换了安徽文件的概念,把工伤当天生的重残。宿松民政发言人不引用安徽第四条。而用第五条。
把工伤当五保。宿松民政发言人不引用国务院《农村五保户》,而用安徽第五条。
把工人的福利、工人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津贴、工人和国家工作人员因消费变动的补贴,当成同一回事。宿松民政发言人回复为什么不给补贴时,引用安徽第五条领取了工伤的生活护理费。
滑稽!天下之大,世界之最!可以申请吉尼斯纪录。
安徽省《安徽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不分城乡,重残一级二级补贴每月60元。补贴名字叫重残护理补贴。
我认为宿松民政发言人既然是要【我县在评定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中执行省文件规定。】执行的省文件规定,
就不该执行一句话的一半。而且这一半又是撇开关键的部分——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这是本句话的前提。
句型格式是: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 费。
我想(工伤保险)大家都懂的,即因工负伤,是要先问一下,用人单位给你参保意外伤害没有,或者本人有没有参保的意外伤害。如果参保了,一旦有事故意外伤残,需要生活护理的,不管谁来护理,是要付工资的,家人护理,社会也要付给生活护理费的。付护理人工资或者付家人特别护理费,远远超过了60元一个月护理补贴。
这个工伤事故意外,不光是给点护理人的工资,或者给点家人护理费(为什么不说家人工资呢?第二条讲的明白,不只是工资,说: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
这个工伤事故意外还给残疾人的未来失去生活来源,成为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其人毕竟要供养啊!不供养活不成啊!需要社会负责他的供养保障,这就是第五条中一句话的意思,工伤造成特困,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
需要依据宪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给予供养保障。残疾人特困,需要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这种工伤致残,第一,需要生活护理费,且护理费远不止60元一个月的护理补贴。
注意哟!生活护理费,这是福利哟!福利,是对员工生活的照顾,是组织为员工提供的除工资与奖金之外的一切物质待遇,是劳动的间接回报。
这种工伤致残,第二,需要纳入供养保障。
这种工伤致残,的待遇,都因伤残程度不同,一级二级哪怕是三级,而本文特定为一级二级重残。只要是残疾。都享有社会的关心照顾——给生活费护理费,
如果两样,既有给生活费护理费,又纳入了供养保障在编残疾人,虽然符合一级二级重残的,也不给安徽2016年的重残人60元护理补贴。(因为什么呢?纳入供养保障,又领取了生活费,护理费。可能这些生活费和护理费发放时与时俱进了,才不另外加护理补贴每月60元吧。)
也有工伤致残的,只要求有护理服务,而不是因生活特困。所以不需要社会纳入供养保障特困残疾人。符合一级二级重残的,区别于工伤生活护理费,给重残人每月60元的护理补贴。
也有工伤不要求护理服务,只享受纳入供养保障特困残疾人。符合一级二级重残的,区别于工伤生活护理费,给重残人每月60元的护理补贴。
注意哟,护理补贴,这里是补贴哟!补贴,为保证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就像因公致伤残一样,多项只拿一项最高档次的(津贴)。
注意哟,这里是津贴哟!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才叫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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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独具法眼!论述精辟!一招招戳穿了民政部门丧尽天良残害百姓的险恶用心!  发表于 2016-9-2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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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2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梦之情服饰 发表于 2016-9-21 21:41
“五保户除了每月得到最基本生活费外,其他任何救助优惠政策一概不能享受!这是上面的规定,我是政策执行者 ...

感谢梦之情网友高度关注弱势欧群体被有关部门冷酷无情的坑杀发出不平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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