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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浪花魂

请民政局挽救弱势群体被“政策”坑杀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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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2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一天 发表于 2016-9-21 17:03
看错几个字了,你说的同时存在我不能排除,但这个和作为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否决条件没有关系。

感谢网友临帖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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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2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1534844778 发表于 2016-9-20 21:07
希望政府多做事实少说些空洞的话,多多关注一下弱势群体,此贴说出了众多人的心声,{:5_ ...

感谢网友临帖支持正义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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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2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波漾月 发表于 2016-9-20 21:29
是可忍孰不可忍!强列要求宿松县委、县政府听取人民的呼吁,严肃查处蓄意严重歪曲国家政策,玩忽职守,克扣 ...

感谢清波网友对腐败者义正辞严的痛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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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2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波漾月 发表于 2016-9-20 21:50
愤怒之余,我想请问民政局是谁给了克扣这些苦难者救命钱的权利?是谁授权你歪曲国家政策,移花接木, ...

感谢清波一字千钧对腐败者的严厉痛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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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浪花魂 发表于 2016-9-22 12:35
感谢清波一字千钧对腐败者的严厉痛斥!

不用谢!应为浪花先生为民请命的大义之举声援!为弱势群体的悲惨遭遇鸣不平,为欺压、变相残杀弱势群体的恶魔痛斥!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都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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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一天 发表于 2016-9-21 16:37
我对你下面这句话的理解有不同见解:
   同理,“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 ...

不是的!网上朋友 !
工伤致残,如果有参保,社会要给工人福利的,这就是工伤致残的生活费和护理费,护理人的工资随着物价上涨,工资要调整——增补一点,这叫护理补贴。随着物价上涨,原来给的生活费,已经不够生活,——增补一点,这叫生活费补贴,两项费用的补贴叫“生活护理补贴”,补贴而不是起先的费,那生活护理费是工人的福利。
因工受伤致残的,纳入特困保障的重残,这两项,又有单独一项执行的,比如当事人家底厚,只要生活,只要护理人为他照料。就不纳入特困保障,这样的,这次物价上涨了,要增补生活护理补贴每月60元。这60元是社会物价经济调整贴补的。
因公致残的工人,也有缺脚不缺手,瞎眼不耳聋,有脑震荡较为轻微的,一段时间恢复护理后,可以自己料理吃喝拉撒睡了,撤去了社会护理员,但从此失去了生活来源,成了特困残疾人,这是只纳入特困残疾人供养保障名单,每月像领工资一样给点钱,随着物价上涨,还就不够了,需要增补每月60元补贴。
既有生活护理,又有纳入特困残疾供养保障,宿松话“死不死活不活”,如果撤去护理,有时又不行,这次物价上涨就没有考虑增补生活护理补贴。职工的劳动工资,特殊消耗的津贴,都是工资性质的,福利、是一种约定权利,补贴是社会因素,造成工人生活稳定的补充。
只可惜,我们家乡宿松县的民政发言人,把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当成一捆柴互换。引用工伤致残的半句话,把工伤当作城乡重残人的天生残缺来回复浪花魂先生。
我们家乡宿松的民政发言人张冠李戴,断章取义,偷换概念。蓄意侵害可怜的特困残疾人,还要说住在危房里的五保残疾老人,是按照省规定享受五保待遇,令人反感。令人气愤,引起众人关注评说。

点评

民政局的骗术比电信诈骗犯还要低俗!比传销的手法还要可笑!更可恨可恶!自鸣得意,难怪惹起民愤!  发表于 2016-9-26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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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答谢路遥、正义、清波诸网友为浪花“为民请命”发表声援感吟四绝
依鞠国栋主编《诗词曲通韵》韵

冲冠一怒马当先,惟愿贫残解倒悬。
浩气盈腔凝碧血,化成声泪诉苍天!

多少枯禾望眼穿,天高空洒露三千。
忍容污吏心肠黑?不放残民救命钱!

遥望长天碧水秋,飞鸿点点系心头。
何当北国传佳讯,收尽残民泪雨流。

大江东去浪花摇,扫腐除污听怒号。
共为人间伸正义,敢将拙笔作锋刀!

     注:因近日我于百姓论坛 “民生热点” 发帖呼吁《请宿松民政挽救最弱势群体被坑杀命运》一贴得到县内外许多有正义感热心网友的支持评贴,对有关部门肆意践踏国法,无视残疾人的生命权利的暴行已引起公愤!特别是得到了路遥、正义、清波..... 众多网友的专贴声援!其实,“为民请命”不敢当!这是路遥先生的鼓励和鞭策!我只是为这些世间最弱势的群体说了几句公道话而已,这是每一个有善良正义感的人都应该做的!浪花还远远没有尽到自己应尽之责!我会同众网友一道为他们讨还公道继续呼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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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浪花魂 发表于 2016-9-21 16:28
先生一腔正气直指腐败!向你致敬!

腐败不除民何以生?正气不扬国何以兴!希望宿松县委县政府彻查有关部门如此冷酷无情地坑杀残民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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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3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遥何日回家 发表于 2016-9-22 02:49
谢谢先生回复!法规规定了解释权属。我们公民只有理解权,理解是允许的。只不要跑题,跑得不靠谱,跑得偷 ...

先生独具法眼!论述精辟!一招招戳穿了民政部门丧尽天良残害百姓的险恶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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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3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波漾月 发表于 2016-9-20 21:50
愤怒之余,我想请问民政局是谁给了克扣这些苦难者救命钱的权利?是谁授权你歪曲国家政策,移花接木, ...

感谢清波网友为弱势群体大义陈词!更为先生一身正气所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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